XX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深入推进

2021-11-07 20:59:34 | 浏览次数:

XX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X府字〔2019〕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19〕XX号)文件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对标一流,以便民利民惠民的更好政务服务保障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质提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各单位要以国家、省级目录为标准,统一编码、统一名称、统一目录,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审定并发布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取消调整权力清单事项及时进行调整。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以公布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综合评价事项办理频率、月办件量等因素,明确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部门和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对办件量显著低、季节性办件的实行综合进驻,对完全“零办件”的实行网上入驻。(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二)统一操作规程,强化公开监督。依据公布的县本级标准化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内容重新进行修正,明确“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消除数据壁垒,完成数据对接。2019年9月底前,建设我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实现100%共享,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网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网全覆盖。2019年底前,实现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75%。(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五)加快“X服通”平台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县本级“X服通”分厅建设,实现20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已建有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要通过接入的方式将应用全部接入“X服通”,实现不同入口、同源办理;
未建设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服务集中部署至“X服通”统一办理。2019年12月底前,实现100种以上电子证照在“X服通”上线应用。2019年底和2020年底前,县本级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分别达到50%和70%。(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六)加大信息通享监管。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整合县本级各部门开发运用的执法监管平台,将有关数据监管情况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管平台,积极推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制定出台《2019年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抓好城市信用状态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信息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 (七)大力推进自助服务。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项通过自助办理,身份证明、税收证明、房产证明等常用证明材料通过自助打印方式实现。切实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掌上、自助服务终端相结合。2019年底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要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并积极推行在商场、银行、车站和村(居)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实行政务服务便捷化操作 (八)推行“一窗式”办理。依据事项属性和群众办事习惯,按照“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职能部门分设窗口进行整合,将进驻大厅的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按照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3个“一窗受理”业务板块和1个无差别集中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窗口负责事项的受理初审、按责分办、跟踪督办、统一出件等政务服务工作。2019年底前,县本级“一窗受理”率达90%以上;
2020年底前,达100%。乡镇直接面向企业群众办理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事项要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尽可能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有条件的乡镇,除班子成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九)实现“一门式”服务。严格落实“三集中、五到位”要求,杜绝出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跑多地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根据国务院和省要求,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要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按我县实际情况保留一定数量的专业办事大厅。要延伸政务服务链条,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如水、电、气等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服务窗口。(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十)开展“一链办理”改革。结合“一窗式”改革,以办件量较多的企业开办(含后续证照)、不动产登记交易(含水、电、气等)、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为突破口,梳理优化办事全流程,编制“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用,做到一次性提交一套材料。变过去企业群众到不同部门“办几件事”为全链条办理“一件事”。2019年底前,县本级分别要实现10项以上多部门办理事项“一链办理”;
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其中,2019年底前,企业注册开办压缩至3个工作日完成;
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十一)推行“一次办”“容缺办”。梳理更多具备“一次办”条件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逐步扩大“一次办”覆盖率。同时在办件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对缺少或存在缺陷非关键性材料,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制办理”的方式,梳理公布“容缺办”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二)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一次不跑”改革。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办理环节,完善办事系统,采取异地核验、网上办理等方式,重点推动一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反映强烈、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在现有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公布新增一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办理率在2019年底前达分别到70%。(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三)推行“六多合一”改革。结合省、市试点经验成果,适时推进全县“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以统一技术准则、统一工作底图、统一工作机制为原则,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全县“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实施统一国土空间治理管控体系。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大幅压减开工之前审批时间;
优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事项、开展“四联合”改革(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推行容缺后补、调整办理时序、合并部分审批事项、实行事项标准化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防办;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四)规范中介服务和年审年检。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防止行政审批对中介服务的过度依赖。积极推进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由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多类中介服务,变多个中介报告为一个综合报告。加快建设县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及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尽快与市中介超市联接,形成全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务市场,落实一地违规、全县受限。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申报企业信息公示,实行网上年检。(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十五)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行政审批前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事项清单编制全覆盖,清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发展的依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指定企业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改为网上将企业信息通过“双告知”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各相关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监管平台进行认领,对不需办理经营许可的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办理,确需办理经营许可的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许可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各相关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稳步推进改革,杜绝暗箱操作,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六)全面推行“区域评估”。针对工业投资项目落地难、见效慢等问题,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XX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批工业用地按“区域评估”制度供地比例不少于35%的改革要求落实,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20%以上。按照《推进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压减至58个工作日以内。对工业投资项目开设立专门的办事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证时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建立“多审合一”机制。已明确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明显与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十八)优化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总结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以来的经验和做法,以办成事为原则,根据各窗口不同时间段企业群众办理事项的频率,在办理结果出件一律实行延时服务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及时更新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服务时间,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九)完善政企“茶叙会”制度。完善县领导挂点帮扶企业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与县领导常态化互动机制。深入开展政企“茶叙会”、入企听诉活动,突出抓好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落地,认真倾听企业呼声,受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难题,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答复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二十)深化“企业评部门”活动。根据《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X发〔2018〕XX号)文件规定,从商会、重点企业负责人中,选取100人对县直及驻县相关单位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在全县通报。分别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排序前2位的部门单位,给予奖励;
对排序后2位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
对连续3年排序后2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属条管单位的,将评议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十一)整合服务热线与投诉平台。整合“县长热线”、政务服务“XX”等现有非紧急警务政务服务热线资源,建立多功能政务投诉、服务热线,按照“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要求,统一由政务服务“XX”热线平台受理社会公众非警务类办事咨询、企业投诉、市民建议等有关事项;
依托政务服务网,发挥服务热线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以通过“XX”服务热线电话咨询,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五、强化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二十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将优化政务服务与深化“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着力在服务上作文章。县政府将把“五型”政府建设纳入对各地和政府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分管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谋划和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动“五型”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各项措施,以最大成效便民利企。(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二十三)开展权力下放“回头看”。回收基层承接不住、运行不好的权力事项或者经实际工作检验不适合下放的权力事项。对于县级上报、市级转报、省级审定的事项,无需市级统筹审查的,一律取消市级转报程序,由县级直接报省级审批。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和精简材料证明事项要进行“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十四)加大保障力度。加大对“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有关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费用的支持力度。功能落后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点等办事大厅按照上级要求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二十五)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托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各行业监督机制、社会各界对各部门评分等方式,不断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认真执行《XX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文件精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干部敢担当、敢作为。(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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