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021-11-05 11:45:54 | 浏览次数:

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道财政所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农村服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财务预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四月一日前,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承包合同,经济合同或协议,按照量入而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编制全年财务预算方案,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街乡(镇)经管站审核后,报街办事处政府批准,并发文执行,财务收入包括:(1)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
(3)发包及上交收入;
(4)投资收益;
(5)其它收入。财务支出包括:(1)村组干部报酬;
(2)办公费;
(3)应付福利费(照顾烈士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等);
(4)固定资产购、建、更新和基本建设;
(5)农田水利建设;
(6)兴办企业,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投资;
(7)其他支出。每季度由民主理财小组和财政所共同检查监督预算方案执行情况,无计划和超计划的,一律拒绝入账。每半年上墙向村民公布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年终,由财政所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计,并将执行情况向群众公布,超预算的村由街、乡(镇)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收入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使用合法的收款凭证,向农民收款必须使用省减负办统一监制的专用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财政所的指导下,将村级经常性的收入,如土地(含水面、山林)承包费,房屋设备租赁费、企业承包费、上交利润等收入,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经济合同以及协议进行管理,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纳入账内核算。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财政所指定金融机构,严禁非财会人员插手收取钱款。

第三,开支审核制度。村级组织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授权、审批开支,对大额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报财政所审核备案,严禁化整为零,未批先支。开支项目要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安排及收入计划的实现情况确定,并按月控制,年终考核审计开支凭据必须做到凭证真实合法,有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章。

第四,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7人组成,其职责是:审核村财务收支账目、凭证,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征求并反映村民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主理财小组接受街(乡)镇财政所业务指导,培训和管理,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民主理财小组应充分履行职责,制定议事规程,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理财活动的要求及审核内容:(1)收入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漏收;
(2)支出是否真实,是否超预算,票证是否合法,要素是否齐全;
(3)审核通过后,在原始凭证上签章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不合理的不予盖章,跨期票据原则上不准入账。

第五,定期报账制度,村出纳员应及时核对账款,村会计定期与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村民主理财小组一月或一季度开展一次理财活动,村会计按街道办事处的具体安排找第三方代账会计结账报账,报账前,村会计将当期经过街领导审批、理财小组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填制报账凭证,第三方代理会计复核后,负责办理支出手续、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第六,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要真实、及时、适用,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凡是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和内容都要公开,公开的项目要具体详细,以保证财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完整,对于公开后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应及时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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