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广告【2130+,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2021-11-04 12:15:22 | 浏览次数:

2130+ 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x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广告导向监管;
紧紧围绕社会关注,上级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曝光典型案例;
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严打态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形象。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定为x年4月1日-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情况尽早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尽早动员部署,尽早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自x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力量,监测辖区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违法广告,及时查看处理上级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反馈处理结果;
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线索,并及时回复;
对于上级交办的重大违法广告案件,要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办理,按要求反馈查办进度及查办结果;
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三)“回头看”阶段:自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对全年工作进行“回头看”,按要求上报全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和x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总结。对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公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四)检查验收阶段:自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区局将对全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及时调查、快速处置。严禁利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形象进行广告宣传,严禁借党的十九大进行广告宣传,严禁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进行广告宣传。对涉及“x新区”的广告,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甄别,发现违法及时停播,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10月1日,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周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在国庆节前后高度关注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的违法广告以及有关“国庆x周年纪念币”等收藏品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金融投资理财、房地产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突出保健市场违法广告整治。保健品监管和保健市场监管已经成为各级关注的重点。x年初,区局转发了市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各所要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保健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加强对传统媒体的监测、监管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出版单位是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要时刻保持对这些重点媒体的高度关注,要善于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精准发力,有效抑制辖区主要媒体严重违法广告可能出现的的波动和反弹。

(五)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及户外广告的监测监管。互联网广告发布量大、面广、形式多样,已经成为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迫在眉睫。总局、省、市局今年将持续对重点领域互联网广告进行不定期的定向监测,并将监测到的违法广告线索进行转办。区局将对收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及时分派到各所,各所应依法处理,并及时向区局回复结果。对户外广告,各所切实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广告,强化x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并配合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做好各类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x任组长,商广股、市场股、经检大队、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股,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所、队、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广告市场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协同,增强监管合力。区局做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各所、队要与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强化协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协作水平,形成高压态势。

(三)加强信息上报,案件录入、公示和统计等工作 1.各所、队于4月30日前向区局商广股上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2.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所、队要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

3. 各所、队要在11月20日前上报全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和x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总结。

4.各所、队要将查办的广告违法案件及时录入x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并归集到相关企业名下,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案件公示率和归集率都达到100%。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推动我区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特制定x年全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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