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培训学校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各行政部门(教务处、校务办、财务处等)的印章均须经校长室批准,按规定标准刻制;各部门因某项业务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各部门的印章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携带出办公室。
三、各部门的印章为校内联系工作使用,除校章外,一般不得用于对外开具正式函。
四、各部门使用印章发放通知、表格等,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五、各部门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
六、各部门不得开具盖有印章而未书写任何内容的空白信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