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9+,2020年粮食应急预案 煤业集团应急预案 2020

2021-11-03 08:33:14 | 浏览次数:

6739+ 2020年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构建我x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应急体系,有效监测和控制突发事件和其他原因引起的我x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组织、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价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x省粮食应急预案》、《x市粮食应急预案》、《xx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范围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降低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身健康危害和社会不良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x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对工作,由x政府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排查安全隐患,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4)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5)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完善粮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粮食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提高粮食经营者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x粮食应急指挥部,其成员组成如下:
指挥长:x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x政府办分管副主任、x粮食局局长 成 员:x粮食局、市公安局x分局、x财政局、x民政局、x交通局、x农业局、x商务局、x工商局、x物价局、x质监局、x食药监局、x统计局、x经信局、农发行x营业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2.2 主要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安全状态,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x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x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及时向x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向当地驻军通报情况,并根据需要,提出启动x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3)负责研究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决策和部署,以及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4)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5)完成x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1 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x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x粮食局,由x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必要时抽调有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市场状态、安全状态,向x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x粮食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实施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向应急处置小组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汇总、整理各类报告,起草有关文件、报告、通报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组织信息发布。

(6)完成x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x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x粮食局:负责收集粮食市场信息,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完善应急粮食投放网络。

(2) 市公安局x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x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x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助对象,组织应急救助粮食的发放工作。

(5)x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运力调度,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运输。

(6)x农业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生产,促进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7)x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大型超市、连锁企业应急粮食的供应工作。

(8)x工商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进行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x物价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价格的监测与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串通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必要时,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对粮食市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10)x质监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11)x食药局:负责对粮油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管,严肃查处粮油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12)x统计局:负责与此同时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的统计监测工作。

(13)x经信局:负责保证应急生产企业的电力供应,根据需要提供临时应急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

(14)农发行x分行:按规定负责应急粮食收购(含调销)资金的供应与管理。

3、市场监测和报告 3.1 市场监测 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x粮食局、x物价局、x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辖x内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x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销售、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等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x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x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场粮情变化情况进行市场监测,市场行情变化分为“警戒状态”、“紧张状态”、“紧急状态”、“特急状态”四个级别,按照不同级别进行不同监测和预报,“警戒状态”一周一次,“紧张状态”一周二次,“紧急状态”一天二次,“特急状态”一天两次,重大事件随时报告。

(1)警戒状态。全x超过两个以上的x级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20~30%,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了一些不稳定情绪。

(2)紧张状态。全x超过一半以上的x级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并且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不稳定情绪。

(3)紧急状态。因自然灾害造成全x年度粮食减产30%以上,超过一半的x级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4)特急状态。粮食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方出现粮食脱销。

3.2 应急报告 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督导x粮食局、x发改局、x物价局等单位,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粮食安全等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粮食局、x发改局、x物价局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x应急指挥部报告。

(1)发生供水、干旱、地震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4、应急响应 4.1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x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根据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国家级(I级)、省级(Ⅱ级)、市(州)级(Ⅲ级)和县(市)级(Ⅳ)级。其中,国家级(I级)按《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省级(Ⅱ级)按《x省粮食应急预案》执行,市级(Ⅲ级)按《x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我x在省、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粮食应急的前期处置和具体落实工作。

国家级(I级):两个以上省、自治x、直辖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省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省级(Ⅱ级):武汉市或两个以上市(州)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市(州)政府处置能力和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市级(Ⅲ级):在x市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x级(IV)级:x政府所在地或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状态,以及x政府认为需要按照x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4.2 应急措施 本x粮食应急供应以x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4.3 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出现粮食安全、财产安全事故时,x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和确认,并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稳定现场,维护好秩序,确认出现x级(IV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x级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4 x级(IV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x级(IV级)粮食应急状态时,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x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不超过1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上报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

4.4.2 x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x粮食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县(市、x)政府通报情况。必要时,统一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社会稳定。

(2)根据x粮食应急指挥部安排,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成品粮的征用和下达x级储备粮动用计划,及时拟定上报运输计划,商请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电力,预先安排加工方案,落实加工企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加工、供应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x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办理有关应急成品粮征用手续,按照x级储备粮动用计划,落实x级储备粮食出库库点,并衔接运输、加工、供应单位,确保应急粮食及时到位。应急成品粮和x级储备粮实行送货制,调运费用凭相关手续直接由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结算。

(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当x内可能出现粮食供不应求时,由x粮食局报请x政府同意,组织粮食骨干企业外出采购应急粮源,按应急成品粮要求统一征用、调配供应市场,x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

(4)动用x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需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由x政府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

(5)必要时,根据国家法律,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价格干预;对行业用粮、饲料、工业用粮实行临时管制;对重点地x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点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6)经x政府批准,x粮食应急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社会粮食、交通工具、加工设备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5 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x粮食应急指挥部要向x政府提出终止实施x级(IV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保障 5.1 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x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一定的目标粮库存,增加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1.1 x政府根据国家关于“产x保持三个月销量,销x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和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粮源。

5.1.2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x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x粮食局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5.2 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消防制度、安全储粮制度,建立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沙箱、水池、灭火机、消防栓、三防门、防毒面具以及其他安全设施。各储粮单位要按规定要求,保持必备的安全设施数量和质量,x粮食局要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与督办。

5.3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在x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由x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地方粮食应急网络组织实施。x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5.3.1 应急供应粮源。应急供应粮源采取分级负责、逐级平衡的原则。进入x级(IV级)应急状态后,所需应急粮源先在x内平衡,本x内平衡不够的,向上级请示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x内用于应急调控的粮食,包括x级储备粮、x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商品周转粮、其他粮食经营者储存周转粮,必要时可向上级请示,申请动用在我x的上级储备粮。应急粮源的动用按x级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周转粮、其他粮食经营者库存周转粮、市级储备粮的顺序安排。

5.3.2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由x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一批交通便利、设施良好、常年具备加工能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大米加工厂、面粉加工厂和油脂加工厂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x内较好的加工企业或军粮定点加工企业作为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

5.3.3 建立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本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x粮食局应确定一些信誉好的粮食销售网点和军供网点,以及x内较大的超市、连锁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供应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5.3.4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路线、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x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由x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粮食调拨计划,对下达的调拨计划,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运力,及时申报铁路、水运计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急需的粮食调拨到位。

5.3.5 应急粮食供应的资金保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原则,x财政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保障粮食应急支出的需要。

5.4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各有关单位要增加投入,加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储存、消防、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5.5 通信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工作的x有关单位及人员,要向x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保证应急时找得到人、通得上话。

5.6 培训演练 x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化应急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实施。

6、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x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x粮食应急预案。

6.2 应急资金和清算 由政府组织,财政等有关单位对应急动用的粮食发生的差价、利息、费用开支,以及应急中其他费用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6.3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动用情况,及时采取增加粮食收购或从外地采购粮食等措施补充地方储备粮及商品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对动用消防设施的要填满沙箱、灌满水池、装填灭火器药剂等,以补充设施完备,增强应对安全状态的能力。

6.4 奖励和责任追究 6.4.1 对下列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x粮食应急指挥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6.4.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x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在粮食生产、加工和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粮食储备或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 (6)消防安全设施不到位,影响救援的; (7)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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