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2021-11-02 11:32:20 | 浏览次数:

乡镇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X市、X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X街道20X年清明节期间(3月25日~4月30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建立以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人武部长、分管林业副主任为副指挥,相关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的森林消防工作指挥部(简称森防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农办主任兼任。

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X各村(社区)(包括经济合作社,下同)要建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村级防火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要上报街道森防办,同时要利用好网格化管理机制做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广大党员要带头开展“创文明新风,鲜花祭祖”等文明安全祭祀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村民转变观念,主动采取文明祭祀。

(二)森防指通过发送农民信息、发放告公民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不间断宣传巡查。街道广播站在此期间增加森林防火宣传频率。

(三)各村(社区)在宣传栏开展护林防火专栏宣传,在入山口及公墓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火标语和清明节森林防火公告,对不醒目的固定标语要重新刷漆。

(四)各村(社区)要召开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应急扑火队员、管火人员、共青妇关老协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动员会,把森林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责任主体,每一责任林区。

(五)充分依托各级老年协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开展各种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六)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火源监管。(一)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在清明节当天,每村要确定15名以上村级管火人员,由街道、村(社区)干部带队,统一佩带红袖套等标志,携带扑火工具,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二)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各村(社区)将本村的“上述重点人群”落实分解到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进行监管。(三)各村、社区要全面执行严禁明火进山祭祖。公墓区,一律实行集中焚烧;
散坟区,就近设立集中焚烧点;
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地段组织人员设立足够的检查卡点,收缴烟花爆竹和易燃迷信用品;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说上坟祭祖人员将易燃迷信用品放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焚烧、祭拜。(四)街道民政办、农办要加强对街道重点公墓的防火管理,派出专门人员设点,引导群众文明祭祖。民政办要协助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加强值班巡查。

四、加强检查督促。(一)3月25日前,街道划分好各市管领导的责任区,各村(社区)划分两委干部的责任区,各负责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和督查。(二)清明节期间,各驻村干部要深入各责任林区、墓地集中处,协助各村严防死守,做好防火的工作。(三)街道森防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五、加强扑救准备。(一)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社区)要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小分队,严阵以待。对扑火工具、车辆、通讯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和维修。(二)街道森林消防队成员在清明节期间一律不得外出,清明节这天要预备一支5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要做到集中待命,随时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准备。

六、加强火案查处。发生火灾火情,各村(社区)干部群众要及时提供线索,积极向街道和市林特局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X)。接受举报单位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有功者,可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确保森林火灾肇事者能得到及时查处,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七、加强值班备勤。(一)各村(社区)要增加值班力量,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街道、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街道森防指办公室随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火情、火警、火灾,各村(社区)必须向街道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情况,不得漏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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