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层党组织

2021-11-01 12:15:14 | 浏览次数: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厂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油田公司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北组部〔2019〕2号)精神,结合五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四个诠释”,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来进行。

二、严格程序步骤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石油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进一步明确深化“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目标管理’深化升级”活动的思路措施,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石油党建”信息化平台等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不设支委会的谈心谈话活动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为主进行。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纳入组织生活会内容。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并结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活动、推进党支部达标晋级、基层队站标准化建设、“党员目标管理”深化升级等重点工作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有缺席人员的,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及时转告缺席人员。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党支部达标晋级的参考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民主评议,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党员受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尚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切实保证质量,厂党委组织部派人列席指导厂直属党支部及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深入党员群众了解实际效果。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基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各单位要提前一周向厂党委组织部报送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时间(见附件4)。2019年3月1日前,各单位将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简要情况、各支部述职报告和整改措施以及相关统计表(见附件3、5)上报厂党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给予“除名”处置的需另附简要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霍志超 2742750 邮箱:cy5_huozc@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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