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会议上讲话]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021-10-31 16:44:22 | 浏览次数:

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动员部署我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环保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中央环保督察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我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截止X月X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X省转办信访件X批,共计X件,涉及环境问题X个,责令整改企业X家,立案处罚X家,罚款金额X万元,立案侦查X件,行政拘留X人,刑事拘留X人,约谈X人,问责X人。目前,虽然中央督察已经结束,不再受理环保信访举报,但是随时都有可能对已经转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或者交由环保部强化督察组和省市环保部门进行回头看,核查落实办理情况。所以,大家不能掉以轻心,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继续保持定力,持续抓好各项环保工作,做到敬终如始。

(二)环保部强化督查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思想。今年X 月份启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累计检查企业 X.X 万余家,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 X.X 万余家,占检查企业总数的 X%,其中检查我区企业X家,发现问题企业X家,占比X.X%,明显高于平均比例,这说明我区的企业存在问题较多,整治任务较重,工作压力较大。为全面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环保部联合京津冀X个省制定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其中强化督查时间从X月X日持续到X年X月X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督查,第一阶段从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重点对“X+X”城市所有县区X 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从X 年 X 月 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这期间为集中采暖期,重点通过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环境举报热线等掌握的线索,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巡查工作从X 年X月X日持续到X年X月X日。环保部将安排X个派驻巡查工作组,进驻“X+X”城市所有县区,每 X—X个县区安排一个巡查工作组。巡查工作组的主要任务,一是对环保部交办给各市及县区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前期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配合强化督查工作,督查各地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并督促解决新问题;
三是走访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核实等方式,了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三)量化考核问责更加严厉,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对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X个问题问责副县区长,发现X个问题问责县区长,发现X个问题问责县区委书记;
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X个问责副县区长,X个问责县区长,发现X个问责县区委书记。“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X%的问责副市长,低于X%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在问责市级领导之前,对县区的问责力度将更严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环保部印发的相关文件,切实把握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四)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的工作压力依然较大。

  今年以来,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X以来,大家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投入到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整体运转良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X年X月至X年X月考核指标为 PMX.X平均浓度同比下降X%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X%以上。今年X—X月份,我区PMX.X指标改善幅度为X.X%,距考核指标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二是“散乱污”企业取缔还不彻底。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和市级环保舆情信访来看,我区的“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低、不彻底;
一些企业治污设施还不完善,排污标准低;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造成群众意见大、信访件较多。三是拆迁工地、建筑工地防治措施还不到位。我们之前一再要求的拆迁工地“X个X%”、建筑工地“X个X%”措施落实还不达标,特别是近几个月老城区拆迁集中实施,对秋冬季节空气质量将会造成较大影响,给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较大挑战,我们必须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突出问题导向,把握督查巡查工作重点,持续抓好各项环保工作 环保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已经印发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大家要认真研究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督查、巡查重点,全力抓好各项环保工作。

(一)继续做好“散乱污”企业及燃煤小锅炉淘汰综合整治工作。对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两断三清”标准不能变、标准不能低,对取缔不到位的,要彻底取缔;
对名单之外的“散乱污”企业,要不间断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散乱污”企业。对提升改造类企业,要严格环保标准,督促企业快速提升改造到位,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经信、发改等部门要做好联合会审,未经联合会审通过的,不得恢复生产;
各镇街、环保所要严查恢复生产企业排污标准,严防超标排放。

(二)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这是当前全省全市安排部署的一项硬性任务,必须实施。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替代清单和分配的任务,快速推进,X月底前必须完成。住建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专人做好指导、督导工作。要加强煤质监督管理,经信局要加强各煤场的监管,对违规违法销售的,结合城管局一律取缔;
对替代清单之外的区域,要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清洁煤,减少冬季燃煤污染。

(三)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环保局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摸底排查工作,重点对企业锅炉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快速改造提升。要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环保标准,重点抓好医药化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排放达标。

(四)扎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今年夏收期间,我区一处火点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发现,被省环保厅通报,被市政府约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到,今年秋季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进行密切监测,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各镇街一定要提前做好宣传,秋收期间,要做到日夜巡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不出现一处火点。

(五)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环保部《攻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要求各类施工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规模以上的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检查和视频监控;
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督导力度,确保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城管局、交警队要加大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严查重处。今后一段时间,老城区拆迁面积大,房管局、两个街道办事处必须严格落实降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确保在取暖开始之前全部完成拆迁任务。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将各项降尘措施落实到位。

(六)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对重污染天气是攻坚行动决胜的关键。去年,环保部各类督查没有入驻县区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就非常严厉。今年秋冬季节,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入驻各县区,主要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避免重污染天气高发、频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是督查巡查的重中之重,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最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把握好各级应急响应措施,提前做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准备措施,一旦应急响应启动,要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确保响应及时、应急到位。冬季采暖期间,要认真制定错峰生产方案,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高度重视。当前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秋冬季气候不利于污染物分散,重污染天气高发、频发,目前,我区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各镇街、单位要高度重视,严防思想松懈,做好打好攻坚行动的持久战准备,善始善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要认真履职。各镇街是具体落实《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镇街党委书记、镇长主任要把环保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各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措施,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要强化追责问责。今后在环保工作上,出现问题的,在问责县级领导干部之前,区里将先问责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镇街和行业管理责任的部门。对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且数量超过X个的,或环保部每月强化督查、巡查新发现涉及“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X个方面问题,且数量超过X个的,问责镇街党委书记及镇长主任、分管副科级干部、网格员,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其他问责情形,严格按照区里印发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执行。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站在大局考虑问题,本着对区委、区政府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环保工作,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少问责人,争取不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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