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未成年人调研报告】 全国总工会

2021-10-29 11:08:25 | 浏览次数:

总工会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多年来,工会系统一直密切关注全区各企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就业情况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用人渠道用人关口进行把关积极督促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按照工会工作职责,区总工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与人社局有关人员,对全区未成年人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进行了社会调研。目前没有发现未成年人劳动用工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多方位宣传,多渠道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劳动用工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通过“春风行动”,人社招聘会议,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以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2、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区总工会通过与各基层工会组织密切联系长效沟通,有效的了解各基层职工家庭情况,将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积极融入区委、区人大这次活动中。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共12人。

3、开展“七五”普法活动 通过“12.4”普法宣传活动,在平阳广场累计发放《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计1000余册,宣传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4、开展未成年人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区总工会在对企业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时也将已满16周岁和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劳动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内容一并开展工作。

5、深入用工一线,掌握具体情况 区总工会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在我区范围内的志强钢铁公司、万佳福超市等多家单位进行了抽查和调研,通过查阅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用工保护工作的情况介绍,以及深入到车间、班组实地和工人交流等调研方式,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就业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用工单位非法招录未成年人就业的问题,也没有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就业的侵权问题方面的投诉。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会本身没有执法权,法律赋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定的未成年人保护的执法权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工会联合检查的工作机会较少,这样一旦有侵权案件包括非法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或涉及未成年人就业人员侵权案件发生,工会开展维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

2、在企业与未成年人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法律规定要在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不能第一时间掌握未成年人员的就业情况。

3、农民工子女就近就学难度依然很大。

三、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大工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就学问题;

三是针对较容易雇佣童工的行业,例如餐饮等服务行业,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切实有效的面对其存在的雇佣未成年人就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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