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2019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脱贫攻坚驻村帮扶2019

2021-10-27 11:53:11 | 浏览次数:

脱贫攻坚2019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夯实各级各单位脱贫攻坚帮扶责任,扎实做好X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关于印发<X市X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包括在我县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各级帮扶单位(见附件X),省级单位派出的挂职扶贫副县长,各级派驻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X年新增帮扶村的县级包扶单位,只考核新增帮扶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不考核帮扶单位新增包扶村工作情况。

(一)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 主要考核包帮扶单位在组织领导、干部派驻、联户帮扶、政策落实、帮扶成效、工作创新与亮点和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二)挂职扶贫副县长 主要考核省级挂职扶贫副县长(指省级驻村扶贫牵头单位派驻的挂职扶贫副县长)在扶贫团牵头工作、指导包扶单位工作、联户帮扶、帮扶成效、成员单位评价和县级评价等方面的情况。

(三)第一书记 主要考核第一书记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办好为民实事、提升治理水平、工作纪律、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四)驻村工作队员 主要考核驻村工作队员在政策落实、联户帮扶、群众工作、工作纪律、工作创新和帮扶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五)镇(办)包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 由各镇(办)党委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主体及方法 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牵头组织,县脱贫攻坚“十办两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组成县级考核组(见附件X),具体负责考核组织安排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实施。省、市、县帮扶单位按党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单位(见附件X)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一)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省、市派出的帮扶单位及全县贫困村帮扶单位统一由县级考核组负责实地考核和打分,市级考核组对省、市帮扶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核实并综合评分。全县非贫困村帮扶单位由镇党委负责实地考核和打分,县级考核组 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二)个人(挂职副县长、村级“四支队伍”)。个人考核统一由县、镇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挂职扶贫副县长的考核,由县级考核组具体组织考核,市级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核实评分后报省级考核组;
县级考核组负责对省、市帮扶单位及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实地考核和打分;
镇(办)党委负责对非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所有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实地考核和打分。市考核组对县级考核结果适时进行抽查核实。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单位(个人)自查(X月X日前完成)。

各级帮扶单位、挂职扶贫副县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镇(办)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考核评分标准总结年度扶贫工作,撰写X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总结时段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见附件X-X)。

第二阶段:县镇实地考核(X月X日-X年X月X日)。

在单位、个人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级考核组参照省、市、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分表》(见附件X-X),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民主测评(见附件X)和综合评价等方式,对省、市及贫困村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统一打分排名( 打分排名不得并列,相邻单位分差不少于X.X分),以考核小组为单位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分为考核结果、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意见四部分内容),填写省、市帮扶单位《X年度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单位考核表》(见附件X、X),于X年X月X日前上报考核结果。对非贫困村包扶单位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所有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的考核,由镇党委参照县级考核组考核办法进行统一打分排名(打分排名要求同上),以镇(办)为单位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内容要求同上),于X月X日前上报考核结果。

第三阶段:市县综合评价(X年X月X日-X日)。

县级考核组对省、市帮扶单位和挂职扶贫副县长考核结束后,市级考核组对县级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再次评分、排名。镇党委对非贫困村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束后,县级考核组结合全县各级各类考核情况,分类汇总,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小组审定。

四、考核等次评定 帮扶单位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个人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各级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年度考核成绩,由县级考核组综合年终考核及日常考核成绩后,加权确定年度评分等次,其中年终考核分值占X%,由县级考核组根据评分表实地打分;
日常考核分值占X%,由镇(办)党委、政府根据干部驻村在岗、日常任务完成情况将分值及排名情况(见附件 X、X、X)报县级考核组(镇办考核只负责打分排名,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优秀等次的评定。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考核排序靠前的,确定为优秀等次。帮扶单位优秀等次分类确定,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分别占该类单位总数的X%、X%、X%。挂职扶贫副县长优秀等次按X%比例择优确定。各级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优秀等次比例均不超过本县同级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数数量的X%。

(二)良好(称职)等次的评定。除优秀、一般(基本称职)、较差(不称职)等次以外,其余评定为良好(称职)等次。

(三)一般(基本称职)等次的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帮扶单位或个人,确定为一般(基本称职)等次。

X.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省、市、县级排名靠后;

X.在各级各类纪检(监察)、检查、审计、巡视、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中被列为问题点名、通报的;

X.帮扶单位主要领导一年内到村指导帮扶工作少于X次(包括X次)的;

X.选派工作队员因履职不力被召回的单位;

X.违反省、市、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

(四)较差(不称职)等次的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帮扶单位和个人,确定为较差(不称职)等次。

X.所包扶村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计划任务的;

X.所包扶村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包括对象识别、帮扶政策、退出工作)有重大偏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X.所包扶村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

X.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

X.纪检(监察)、检查、审计、巡视、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发现驻村联户工作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

X.驻村工作队员中有当年累计驻村时间不足X天的,或群众对驻村工作不满意或满意度不高的;

X.驻村工作队员违反驻村工作纪律或被各类媒体负面曝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X.单位对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不重视,存在用非本单位干部替代驻村工作队员情况的;

X.选派工作队员违规违纪被召回的;

X.严重违反省、市、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

五、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省、市、县表彰奖励中择优推荐;
对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帮扶单位,通报批评;
对考核为较差等次的帮扶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约谈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适时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组织实施。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履行考核主体责任,抽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干部参与考核工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程序规范,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通过考核发现一批先进典型,使考核真正达到奖优罚劣、鼓舞士气、推动工作的效果。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全县考核工作,及时提供考核资料,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考核措施。各镇(办)可参照省、市、县考核评分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镇(办)考核评分内容,优化操作流程。考核评定要综合考虑包扶村基础条件、帮扶难度,坚持用帮扶实际成果、贫困村、贫困户面貌变化和群众口碑评价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时间节点,按时汇总上报。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点多、线长、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县级各考核小组、各镇(办)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考核结果。

X年X月X日下午X:X前,县级考核小组务于将省、市帮扶单位及贫困村包扶单位评分表(附件X、X、X)、评分汇总表(附件X)、考核表(附件X、X)、打分排名表(附件X),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考核评分表(附件X、X、X、X、X、X、X)、汇总表(附件X)、登记表(附件X、X、X)、打分排名表(附件X、X),包扶单位和相关个人工作总结及考核小组考核报告上报县综合考核组;
X月X日前,各镇(办)务于将非贫困村帮扶单位评分表(附件X),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考核评分表(附件X、X)、登记表(附件X、X),帮扶单位和相关个人工作总结及镇(办)考核报告上报县综合考核组。镇(办)包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的考核结果由镇党委留存,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注:以上所有考核评分表下必须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 (四)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各考核组要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考准考严考实,不打人情分,不打关系分。本次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行“谁考核谁负责,谁打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考核不实的,一经核查发现,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推荐访问: 联户 脱贫 攻坚 实施方案 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