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出炉 [汇总整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

2021-10-26 09:59:17 | 浏览次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 1.对清查底册中实地查找不到的单位,如果税务或工商部门提供了名录,或这些单位主动到当地普查机构进行单位清查登记的,如何处理,是否还需要进行信息核实? 答: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的规定,在“地毯式”清查结束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设立清查登记点,通过发布清查公告的方式,要求区域内“地毯式”清查时未能接受清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到指定地点填写清查表,并核实单位的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等信息,在普查登记阶段补充实际经营地定位信息。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和机构类型的关系出现审核错误怎么办?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广泛,应根据其实际从事的活动判断行业类别,机构类型应选择“55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出现审核错误,应填写详细的审核说明,再验收上报。

3.国家反馈的金融单位名录中标有“本部”字样的单位,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应以该部门名录作为线索,实地核查金融单位营业状态和地址信息。

4.国家有关专业退回的数据,如果没有填写错误说明,应如何处理? 答:应联系有关专业,了解具体情况后做相应处理。

5.法人单位A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B,产业活动单位B又存在下属产业活动单位C,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填写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系? 答:法人单位A在填写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列表时,应将产业活动单位B和产业活动单位C都列入,产业活动单位B和产业活动单位C应将法人单位A作为归属法人单位。

6.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能否视同法人? 答:根据方案规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视同法人。

7.领取分支机构证照的加盟店,总部(总店)不认为加盟店是自己的分支机构,如果在经济普查中将该加盟店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该产业活动单位是否会成为孤儿产业活动单位? 答:领取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应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并将总部(总店)作为自己的归属法人。如果总部填写的产业活动单位列表中确实不包含该产业活动单位,则应标记为孤儿产业活动单位。

8.存在多个经营活动场所的单位,应如何开展普查? 答:应按照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为确保能够报送法人单位完整普查数据,一般应将法人单位经营总部(实体管理机构)所在地作为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填报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时应填报下属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情况。

9.如何编制有关单位的行业代码? 答:
(1)主要业务活动填写为“铺设电网”,行业类别建议归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2)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单位。经检索发现,此类单位在单位名称中多含关键字“传媒”、“信息技术”等,建议归入“6429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

(3)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无线电监测”的单位,根据现有一套表单位编码情况,建议归入“ 7452检测服务”。

(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搜索到此类单位的活动详情:为维护无线电波秩序提供监测服务,无线电短波和无线电卫星监测,无线电设备维护,无线电设备检测,电磁环境测试) (4)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咨询”、“投资咨询”或“咨询管理”,建议按主要活动分别归入“6560信息技术咨询”、“7242市场调查”或“7243社会经济咨询”。

(5)主要业务活动中包含关键字“跨境电商”,单位名称中含有“物流”字样的,归入交通运输有关行业类别;
单位名称中含有“供应链”字样的,归入“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不含上述关键字的建议与贸经专业沟通确认后归入批发零售业有关行业类别。

(6)单位名称中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应根据主要业务活动判断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中包含关键字“灌溉”,建议归入“0513灌溉活动”,含关键字“育种育苗”,建议归入“0511种子种苗培育活动”,包含关键字“供销”,建议归入批发零售业有关行业类别;
包含关键字“资金互助社”,建议归入“6624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

(7)从事电力销售活动的中间商,根据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建议归入“4420电力供应”。

(8)在判断“七站八所”的行业类别时,机构类型为机关,行业编码应为“92国家机构”下有关行业类别,机构 类型为事业单位,按照其从事的具体活动确定行业编码,不能都归入“92国家机构”。

例如,单位名称中含有关键字“劳动资源”或“人力资源”的乡镇站所,机构类型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建议归入“726人力资源服务”下有关行业类别。

10.在登记产业活动单位时,是否仅登记已领取了证照的分支机构就可以了? 答:不是。经济普查中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满足条件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实践中可能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领取分支机构证照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二类是未领取证照但符合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三类是多产业法人的本部。在经济普查中,应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培训中讲解的要点,认真落实对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

11.农民工外出打工,是否应作为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答:不能将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都作为个体经营户,应根据个体经营户的条件逐一判断,符合条件的才能作为个体经营户,在实际经营地进行普查登记。

12.居民个人出租自有房屋是否列入普查范围? 答:经济普查不包括城乡居民个人出租的自有房屋。不论是出租给个人还是出租给经营单位,不论租房者是将房屋作为个人生活使用还是作为生产经营使用,出租方均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13.主要业务活动的信息应如何修改? 答:主要业务活动信息是反映被调查对象经济活动性质的重要调查性指标,清查阶段修改主要业务活动信息,应依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普查机构应当加强对清查资料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清查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核实并补充、改正;
由清查对象提供的清查资料,原则上应当依法依规由清查对象补充、改正。

14.如何编制有关单位的行业代码? 答:(1)与农业机械服务相关的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应归入“0512农业机械活动”;
只提供农业机械,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应归入“7112农业机械经营租赁”。

(2)主要业务活动为“屠宰”的普查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单位名称,如名称中含“屠宰厂”,行业类别归入“1351牲畜屠宰”;
如名称中含“养殖”“饲养”等类似字样,行业类别应归入“03畜牧业”。

(3)主要业务活动为“手工制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单位,由于主要业务活动的描述模糊,应进一步核实确认。如果是合作社统一组织提供原材料,农户们生产加工后再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应归入制造业;
如果是合作社直接从农户手中购入,然后再销售,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应为批发零售业。

(4)主要业务活动为“自来水加工”的普查单位,应归入“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主要业务活动为“桶装水制造”应归入“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主要业务活动“自来水管道施工”,应归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5) 主要业务活动为“(汽车)油改气”的普查单位,根据现有一套表单位行业编码情况,行业类别建议归入“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或“3630改装汽车制造”。

(6)供电公司的营业所,行业类别应为“4420电力供应”。

(7)主要业务活动为“电梯制造”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电梯的安装活动一般为电梯制造活动或销售活动单位的次要活动;
电梯的销售活动归入“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8)主要业务活动为“混凝土制造”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3021水泥制品制造”;
主要业务活动为“混凝土施工”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48土木工程建筑 业”下有关行业类别。

(9)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制造活动,行业类别列入“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太阳能设备维修活动,行业类别归入“4350电气设备修理”;
光伏工程施工活动,归入“4875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

(10)主要业务活动含“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归入“4710住宅房屋建设”。主要业务活动含“拆迁”,应进一步核实其活动内容,如果从事房屋征收拆迁服务,应归入“7090其他房地产业”;
如果从事建筑物拆除活动,应归入“5021建筑物拆除活动”;
如果有房地产开发活动,应归入“7010房地产开发”。

(11)主要业务活动为“建筑渣土清运”、“建筑渣土清理”、“土石方清理”等类似内容,根据现有一套表单位行业编码情况,行业类别建议归入“7723固体废物治理”。

(12) 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的普查单位,如明确未开展房地产开发活动,一般归入“7212投资与资产管理”;
但如果该单位参与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则按照该项目的行业类别确定该单位行业类别,例如投资电信、教育、房地产、制造业等,按主要活动列入相应的行业类别中。

(13)主要业务活动为“基因检测”的普查单位,应归入“8492临床监测服务”。

(14)拍卖活动一般归入行业类别“5182一般物品拍卖”或“5183艺术品、收藏品拍卖”,其中,“5182一般物品拍卖”中包括行政、司法拍卖服务;
专门从事房地产、土地拍卖活动的单位,列入“7030房地产中介服务”。

(15)主要业务活动为“金融科技服务”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建议归入“6940金融信息服务”。

(16)主要业务活动含“电影票”的普查对象,行业类别一般归入“7298票务代理服务”;
含“电影院”的普查对象,一般归入“8760电影放映”。

(17)主要业务活动为“动物疾病防控”的普查对象,应当归入“7493兽医服务”。

(18)主要业务活动为“天然气管道维修”的普查对象,建议归入“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19)与制造相关的外包活动如何进行行业编码? 答:当发包方提供原材料,承包方完成加工制造,交由发包方销售产品时,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业类别均为制造业;
当发包方不提供原材料,承包方自有原材料,加工制造后由发包方销售产品,发包方行业类别为批发零售业,承包方行业类别为制造业。

15.关于个体经营户的问题 (1)个体户在承租店面时支付的店面转让费是否需要 计提入房租中,具体应如何计提? 答:店面转让费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年限进行分摊,计入当年缴纳的房租。

(2)个体经营户自有铺面是否要折算成铺面租金价值,填报为缴纳的房租?如何进行折算? 答:个体经营户自有铺面要折算成铺面租金价值,折算时,可以参考同类地段,同种类型的出租铺面租金价格。

(3)个体户自有铺面折算租金能否再算到营业收入中?如果不算是否会造成收支不平衡,是否与会计核算复式记账矛盾? 答:营业收入应该是全年生产经营的实际收入,折算租金不能算到收入里,个体户营业收入应填写实际收入。

(4)普查员手册中关于个体户调查有如下表述:“入户调查时,对抽中普查小区中新发现的不在普查名录中的个体经营户,要判别开业时间。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业的,按要求填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是否所有个体经营户都必须2018年经营满三个月? 答: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全部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普查登记,其他个体经营户要求一年内实际从事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活动累计三个月以上。

(5)“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如何计算雇员和工资情况? 答:“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夫妻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无其他雇佣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2”,雇佣雇员的总支出一共是“0”元。

(6)抽样调查抽中样本小区里的个体运输户是否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答:除抽中的个体运输户样本外,样本小区内的其他个体运输户不进行普查登记。

(7)国家反馈的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表中的计数列中的数据是分行业户数还是分行业从业人员数? 答:是分行业个体经营户数量。

(8)个体经营户抽样中优势行业是按从业人员抽取吗? 答:优势行业只是设计中的一个潜在分层方法,各省优势行业根据该行业个体户数量确定。

(9)个体户抽样中优势行业对总量推算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

16.关于一套表单位的问题 (1)一套表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与法人不在同一县级区域的,应在哪里进行普查登记? 答:应在产业活动单位的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

(2)普查登记时,如果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发现自己的名称、 代码等基本信息有误,能否进行修改? 答:一套表单位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不能由普查对象直接修改,应按照一套表单位信息修改有关审核规定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由普查对象修改。

(3)退库申报成功但保留一年基数的单位,按照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还是按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 答:按照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

(4)在PAD中,一套表法人单位是如何进行标记的? 答:一套表法人单位会在普查底册中进行标记,PAD填报时会有相应提示。

17.其他问题 (1)独立经营但挂靠在法人单位下的分公司能否作为法人单位进行普查?   答:不能作为法人单位,可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2) 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按照方案规定,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611表。

(3) 611-1表中是否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和“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是否需要填写? 答:611-1表中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有指标均需要填报。

(4). 611、611-1、612三张表的赋码工作由谁负责?611-1表是否随着法人划归各专业? 答:根据编码工作规范,赋码工作由编码小组负责,分专业审核、确认。已有单位行业代码由专业司审核把关,要经核实确有变化后再改动,新增单位的611和612表需要先赋行业代码才能分专业审核,611-1表跟随主表611表划分至专业。

(5)普查登记过程中,在PAD端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时,因尚未编制行业代码,“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代售面积”指标是否会不显示,该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611表中“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代售面积”两个指标,在PAD端的审核关系是:如果行业代码是7010或者为空时,均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因此新增单位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

(6)在注册地找不到的建筑人法人单位,如何普查登记? 答:如果找不到或者确定不在当前注册地地址,则不需要普查登记,但需要在底册上标识。

(7)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普查对象,营业利润是否等于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 +投资收益? 答:是的。

(8) 财务状况中的 “应交增值税”指标,是不是可以直接使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本年应纳税额合计”,而不需要用公式计算了? 答:不可以,需要用公式计算得出。

18.如果在单位清查中遗漏了个体经营户,是否会影响总体的推算结果? 答:在普查登记阶段,样本普查小区内按照当时实际存在的个体经营户调查,因此,单位清查中遗漏的个体经营户不会影响总体的推算结果。

19. 流动摊贩个体经营户全年缴纳的房租是否为0? 答:流动摊贩不符合普查单位划分规定个体经营户界定条件,不作为普查对象。

20.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中“雇佣雇员总支出”是否包括业主或管理者的工资奖金? 答:“雇佣雇员总支出”指标的核心是是否存在有雇佣关系的雇员,应不包括业主的工资奖金。如果管理者本身是业主,其报酬不包含在“雇佣雇员总支出”中;
如果管理者本身是雇员,其工资等应包含在“雇佣雇员总支出”中。

21. 个体户抽样调查表中的“营业性货运车辆”、“全年货运量”的普查范围是什么? 答:“营业性货运车辆”、“全年货运量”仅限个体道路货物运输户(行业中类代码“543道路货物运输”)填报。个体道路货物运输户是指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个体经营户。营业性货运车辆是指个体道路货物运输户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货运量是指个体道路货物运输户拥有的营业性货运车辆在报告期内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

22.如果单位清查时个体经营户人数达到规上条件,但在普查登记阶段又不能达到了,是否仍作为规上个体经营户登记? 答:仍作为规上个体经营户,但要按实际人数填报期末从业人员数。

23.个体户普查底册里样本类型为1的个体经营户,人数是否可能为3-4人? 答:样本类型为1的个体经营户样本是指一般纳税人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一定规模以上的个体经营户,也就是说,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无论其从业人数是多少,样本类型都是 1。

24. 个体经营户抽样中样本类型2是指抽中小区内的个体经营户吗? 答:是的。

25.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果有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如何填报? 答: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有下属第二或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该法人单位仅填报611表和611-1表,不填报“非一套表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11-4表)。

26.普查对象搬迁后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样本类型为1的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搬迁后在实际经营地进行普查登记(建筑业法人在注册地普查登记)。样本类型为2的个体经营户搬迁后如果其实际经营地所在普查小区被抽样调查抽中,则在实际经营地进行普查登记,否则不进行普查登记。

27. “退(离)休费”已纳入社保部门发放,各行政事业单位无发生额且无法掌握数据,611-5表“退(离)休费”能否由社保部门统一提供地方(地区)综合数据? 答:611-5表中各个科目都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给财政部门的决算资料内容设置的,“退(离)休费”如果单位不掌握可以不填。

28.611表中的经济活动代码如何填报? 答:611表中的 经济活功代码在PAD端会显示3个经济活动代码和名称,用于辅助普查员核实主要业务活动;
经济活功代码不需要普查员在PAD端填报,由普查机构在平台端赋码。

29. 必须是普查对象负责人吗?“普查对象负责人”如何理解? 答:普查表底的申报人,不一定是普查对象负责人。但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表数据都要由普查对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30.如何判断非企业法人的上级法人? 答:非企业法人的上级法人指本单位的直接上级行政管理单位。如普查中心的上级法人是统计局,统计局就没有上级法人了;
再如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的上级法人是国家统计局,地市级和县级调查队的上级法人都是国家统计局某调查总队。

31.某法人单位下属有多级产业活动单位,如何确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系? 答:该法人单位应将下属各级产业活动单位均作为自己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或611-1表);
各级产业活动单位都应将该法人单位作为自己的归属法人单位。例如:法人单位A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B,产业活动单位B下又有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单位C,产业活动单位C下又有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单位D,则法人单位A在填写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列表时,应将单位B、C、D都作为自己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单位B、C、D都应将法人单位A作为自己的归属法人单位。

32.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一套表单位,本部是否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是否需要填写611表,应如何填写? 答: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一套表单位,本部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填写611表,填写的指标是本部作为产业活动单位的部分。需要由普查员入户调查,通过PAD完成填写,单位清查中获得的有关信息会自动带显。

33.普查阶段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和第一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是否需要填报有关报表? 答: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即行业大类代码01-04的法人单位,如不包含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则不作为普查对象,不填写普查表;
如包含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需填报 611表和611-1表,其中,611-1表中应列出该法人单位包含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所有第一产业产业活动单位,即行业大类代码为01-04的产业活动单位不作为普查对象,不填写普查表;
只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应作为普查对象,填写611表。

34.《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中的补充资料与表中的指标,在填写时有什么关联关系? 答:被调查对象如果无法独立填报财务数据,则填写补充资料,同时指标项应全部为空。被调查对象如果能够独立填报财务数据,则不填写补充资料,指标项不能全部为空。

35.对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的单位,如何标注普查底册“核查情况”和填报普查表? 答:对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的单位,在普查登记阶段找到并可以填报普查表的,在普查底册“核查情况”中标注为“1-正常单位”,并进行普查登记,在填报611表“运营状态”指标时选“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当年注销”、“当年吊销”中的对应选项,611-2 表中的从业人员情况按2018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填报,其他报表有关指标按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填报;
在普查登记阶段找不到的,在普查底册“核查情况”中标注为“3-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不再进行普查登记。

36.《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中营业状态是“停业”、“关闭”、“找不到”的个体经营户,有关指标应如何填报? 答:对于《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中营业状态是“停业”、“关闭”的个体经营户,按2018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填报612表中的从业人员情况,按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其他报表有关指标;
营业状态为“找不到”的个体经营户,不再填写612表其他内容。

37.《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中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部分“7.您在年底拥有的营运性货运车 辆,全年货运量 吨”,应由哪些行业的个体经营户填报? 答:由行业中类代码为“543道路货物运输”的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填报。

38.多人共同经营一辆或多辆营运性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如何填报调查表? 答:对于多人共同经营一辆或多辆营运性车辆的情况,作为一个个体经营户填报调查表,车辆数按照实际共同经营的车辆数填报,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参与经营活动的人数,收入和支出等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

39.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是否统一下发普查一封信和普查公告? 答: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目前已经针对联网直报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制定了普查告知书,详见《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30号);
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手册》中准备了《致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一封信(代序)》。

40.一套表年报退出但保留一年的单位,破产、注吊销的一套表单位(年报不退出,保留一年),普查登记时作为一套表单位还是非一套表单位? 答:对于一套表年报退出但保留一年的单位,普查登记时作为非一套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破产、注吊销的一套表单位(年报不退出,保留一年),如企业仍能填表,普查登记时仍按一套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41.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编办管理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填611-5表,还是611-6表? 答: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普查登记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程序中分表规则也将做相应调整。在修改后的PAD采集程序下发前,先暂缓对这类社团的登记工作。

42.部分药店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挂靠法人单位名下,但实际上是以个体户形式经营(部分药店同时有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证照)。这种情况应作为何种类型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答:应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

43.省体育局要求省普查办提供全省体育产业名录,是否提供? 答: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提供。

44.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委会填“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还是“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 答:如果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两个法人单位,且分别进行财务核算,村委会应填报611-5表,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 方案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作为普查对象,再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应普查表。

45.个体户抽样中某普查小区有货物运输代理(行业代码582)个体户270户,但实际应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代码543)。由于道路货物运输个体户单独处理,请问这270户个体户应如何处理? 答:实际为道路货物运输个体户(行业代码543)的,如被抽中作为个体运输户样本单位,应进行普查登记;
否则不进行普查登记。

46.个体户转为企业后是否填611表? 答:个体户转企业后按企业填报。

47.普查底册为一产单产法人单位,但实际为二三产法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普查登记时作为新增单位处理。

48.实际为农耕体验园的家庭农场,土地对外出租,代种代管,应归属哪个行业? 答:按照主要业务活动应归入01农业大类。

49.为什么清查比对处理系统生成的普查底册中的单位数与PAD接收的普查底册中的单位数不一致? 答:PAD中底册核查页面只显示单位分类标识为“3-非一套表企业法人单位”、“4-非一套表行政事业单位”、“5-非一套表民间非营利组织”、“6-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其他类型的单位不需要核查,在底册核查页面不显示。

50. 用PAD填报普查表时,第一产业的多产法人单位必须填报财务表才能上报,如何处理? 答:含二三产产业活动单位的一产法人单位只填报611表和611-1表,程序将修改布表规则,此类单位待程序修改后再上报。

51.个别抽中的规上个体户,同时也是贸经专业中需要在一套表平台报送的。请问这些个体户是否同时在一套表平台和PAD填报? 答:此类个体户同时在一套表平台和PAD填报。

52.在未抽中的样本普查小区中,发现清查时漏掉的规模以上个体户(普查底册中没有),普查登记时该如何处理,需要用PAD补录吗? 答:规模以上个体户按底册登记,在未抽中的样本普查小区中发现的规模以上个体户不进行普查登记。

53.2018年关、破、注、吊单位,如果找不到人,但是税务部门有纳税记录,是否登记? 答:找不到实际经营地、没有申报人的非一套表单位不进行普查登记。

54.普查登记时发现个体经营户换了老板,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答:按实际情况修改“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

55. 个体运输户自身不拥有车辆,其所使用的车辆均为临时租赁,612表“营运性货运车辆数”可否填0? 答:该个体运输户“营运性货运车辆数”指标填0。

56. “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雇佣雇员的总支出填“0”元时审核不通过,如何处理? 答:该审核为D类审核,仅提示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上报。

 57. PAD上填报612表时,“雇佣雇员的总支出”小于10000元报错,如何处理? 答:该审核为D类审核,仅提示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上报。

58.612表自有铺面折算的租金是否计入“4总支出”中? 答:自有铺面折算的租金计入“4总支出”。

59.个体运输户样本中发现的非个体运输户,且不在样本普查小区内,如何处理? 答:该个体经营户不需要普查登记。

60. 普查底册中发现有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如何处理? 答:经金融部门确认,普查底册中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为金融系统外金融单位,需正常填报相关普查表。

61. PAD上发现有一套表单位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且需要填报相应普查表,如何处理? 答:普查底册已按一套表调查单位确认库进行标注,PAD端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的,即使达到了一套表单位规模,也不属于一套表普查单位,需在PAD端正常填报。

  62.同时拥有个体工商户证照和法人证照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如果人员和经济指标能分劈,则分开填报相应普查表,否则仅以法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63.普查登记时发现某单位行业代码错误,实际应为批发零售单位,如何处理? 答:修改其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自动清空,同时将“贵单位是否为批发、零售、住宿或餐饮业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选择“1是”,则不影响后续分表。

64. 两个学校合并为新学校,原学校已撤销了,如何处理? 答:这两所学校如果是2018年12月31日前合并的,原学校不进行普查登记,在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3-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新学校按新增单位填报;
如果是2019年1月1日后合并的,则按合并前的两所学校分别填报。

65.普查登记时发现部分单位实际为一产单产法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该单位不需要进行普查登记,需在普查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9-其他情况”,在备注栏标注“一产单位”。

66. PAD上如何取消单选框和下拉菜单中已选内容? 答:长按选项即可取消清空。

67. 请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是否还单独下发普查阶段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答:目前普查方案中已有“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后续不再下发普查阶段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68. 普查方案要求2019年4-8月完成数据检查、审核验收工作,普查方案培训时提出6月15日完成审核验收,是否有冲突? 答:2019年4-8月是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数据检查、审核验收工作的时间,6月15日为省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

 69.露天市场的摊位费计入“房租”还是计入“税费”? 答:如果是租赁摊位的费用计入房租,如果是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管理费等计入税费。

70.已注销的个体户在PAD上如何签名? 答:已注销的个体户不需要在PAD上签名,程序需要调整,在下一版程序中更新。

71.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个体经营户在普查阶段是全面登记还是抽样? 答:军队系统负责的个体经营户普查方式为全面登记。

72.个体经营户2018年为经营活动购买1辆车,是否计入“6.您全年的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器具工具、役畜、产品畜等的支出中。”如果可以,按车的原价算,还是折算后价算? 答:按原价计入“6.您全年的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器具工具、役畜、产品畜等的支出中”。

73.个体经营户交给环卫部门的卫生费计入哪一项? 答:个体经营户交给环卫部门的卫生费分别计入税费和总支出。

74.个体运输户已经搬迁到其他区了,请问这样的个体运输户需要登记吗?如果需要登记,是由样本分配到的区登记?还是由个体运输户目前实际经营地所在区登记? 答:在实际所在普查小区登记。

75.审核条件要求个体经营户女性人数必须大于0,是否正确? 答:该审核为提示性审核,如果确认没有女性从业人员,填0。

76.有些个体户原来没有营业执照,现在办好了,要不要更新名字和证件号? 答:按调查时实际情况填报。

77.请问抽中普查小区内新增的个体户,只有1-2个月的经济数据,如何填写全年的经济指标?是按实际情况填?还是按月均推算出全年的? 答:按实际情况填报1-2个月经营数据,不能按月推算全年数。2019年的经营情况不能填报。

78.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会计账目混在一起,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两个单位的会计账混在一起,难以区分的,填报方式如下:如果实际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记账,可将经济指标填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填报的611-3表中,并在611-5表中填报表下补充资料,即填写对其进行统一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
如果实际按村委会记账,可将经济指标填在村委会应填报的 611-5表中,并在611-3表中填报表下补充资料。

611-3表中的营业收入取自会计“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收入”,营业成本取自“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支出”加上“管理费用”,营业利润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支出”得到。其他主要经济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79.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中审核关系“资产总计大于等于流动资产合计加固定资产原价”,如果村委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将导致这条审核关系无法通过,如何处理? 答:将611-5表中审核关系“资产总计大于等于流动资产合计加固定资产原价”由A类改为D类,在下一版程序中更新。

80.PAD上611-4表无法录入小数点,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没法录入,如何解决? 答: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数。

81.请问村委会出租鱼塘、山林等取得的收入是否纳入611-5表的经营收入? 答:村委会出租鱼塘、山林等取得的收入计入611-5表“本年收入合计”中,但不计入“经营收入”中。

82.宗教活动场所(单位类型=1,机构类型=90,行业代码=9542)登记时删除了主要业务活动,造成行业代码清空,后续需要填报611-3表而不是611-6表,如何更改报表? 答:要向普查员强调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业务活动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主要业务活动被修改,需换其他PAD导入该单位底册,并保持原主要业务活动不变,后续会生成611-6表。

83.国税和地税合并后单位核查情况及财务等指标如何填报? 答:如果是2018年12月31日前合并的,原单位不进行普查登记,在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3-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新单位按新增单位填报,新单位数据包括合并前单位数据;
如果是2019年1月1日后合并的,则按合并前的两个单位分别填报。

8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简报第5期》第10题:1实际为农耕体验园的家庭农场,土地对外出租,代种代管,应归属哪个行业?我们对归入农业的解答有疑问。

结合国家前期发的问题解答,经过讨论,我们认为:按照主要业务活动,实际为农耕体验园的家庭农场,土地对外出租,代种代管,应作为农事体验活动归入“9030休闲观光活动”。有农业种植活动,以销售农产品为收入来源,同时提供观光采摘活动的,主要业务活动仍为农业活动。

答: 家庭农场一般以农业种植活动为主,即有农业种植活动,以种植、采摘农产品为主要收入,同时提供观光活动的,主要业务活动仍为农业活动。如果确实为单纯从事农事体验活动服务,可归入9030。

85.清查时把行业代码错填为批发零售业,普查时若修改主要业务活动,选择不是批发零售业,报强制性错误(A00100),如何处理? 答:需要调整审核关系,在下一版程序中更新。

86.筹建单位的人员、财务都不健全,是否只填基本情况表?现PAD中,填筹建单位,后续人员财务等表都显示。该如何填报。

答:按实际情况填报,无发生项填0。

87.普查单位底册中,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是什么单位?这些单位进没有进PAD的底册? 答: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是下属无二三产产业活动单位,且行业大类代码为01-04的法人单位,以及行业大类代码为01-04的产业活动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单位进PAD底册,但是不需要在PAD上采集数据,在PAD上搜索到这类单位,点击填报的时候会给予不需要在PAD上填报的提示。

88.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显示需要填报611-6表而不是611-5表,如何处理? 答:正在修改布表规则。修改后,机构类型选“40社会团体”,执行会计标准类别选“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将填报611-5表。在下一版程序中更新。

89.个体运输户命名。国家抽中的个体运输户名称一般是挂靠单位名,新增调查时命名应该是个体户姓名,还是挂靠单位名称? 答:个体运输户的调查对象不是挂靠单位,而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个体户,“个体经营户名称”以个体户姓名命名。

90.国家抽中的个体运输户数据中,名称是挂靠单位名,部分有车辆牌照号,调查时应该调查该挂靠单位下所有货运(行业中类543)车辆,还是只调查该牌照的车辆数据? 答: 个体运输户的调查对象不是挂靠单位,而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个体户,如果某抽中的个体运输户实际拥有多辆营运车辆,则应调查该个体运输户实际拥有的所有货运车辆。

91.对于底册中没有车辆牌照号的该如何调查? 答:无论底册中是否有车辆牌照号,都应通过底册中其他联系方式找到该个体运输户的业主进行调查。

92.个体运输户的过路费,是否纳入612表指标——“您全年缴纳的各种税费”中? 答:个体运输户的过路费纳入“您全年缴纳的各种税费”。

93.个体运输户在填报612表指标——“您全年缴纳的房租”时,是否应该把卡车的停车费是否应该计入其中?如果不计入,填0即可? 答:停车费纳入“您全年缴纳的各种税费”,不纳入“您全年缴纳的房租”。

94.个体运输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如何填报?如果没有,是否应该填运营证号(12位)? 答:个体运输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按实际填报,如果没有则不填。

95.下发的个体运输户名录中部分个体运输户地址与实际不符,且不在同一普查小区,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个体运输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43号)要求,县级普查机构首先应核实个体运输户的地址信息,落实到相应的普查小区,再进行登记。

96.对于个体经营户普查底册中存在,但实际不是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对象,如何登记? 答:近期PAD程序更新后,对于上述问题,可在PAD端进入612表之前选择“3.个体户转单位等其他情况”,之后不需要填报612表内容。如果是个体经营户转为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需要填报611表等调查表。

97.住宿业个体经营户是否需要折算铺面租金? 答:不折算。

98.新增的个体经营户的全年经济指标怎么填写? 答:新增的个体经营户必须符合普查单位划分规定中个体经营户的界定标准 才能作为普查对象,其全年经济指标按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99.个体经营户一次性进多年的货,2018年只售出其中一部分,如何填写总支出? 答:按实际支出填写经营总支出指标。

100.夫妻店经营形式的个体经营户,雇员总支出填0时报错,如何处理? 答:夫妻店雇员总支出应填0。雇员总支出为0时,是D类审核,仅提示,无需修改。

101.611表中由行政事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非经营性单位支出,是否包括工资? 答:611表中由行政事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非经营性单位支出,包含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支出。

102.少数民族名字中间的点在PAD上显示正常,在平台上显示为问号,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已解决,目前在平台端可以正常显示。

10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中普查登记工作细则部分规定:在基层数据初审和集中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或者错误应核实修改。这一规定应如何具体操作? 答:各级普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普查数据修改,应当依法依规、依据充分、程序完备。

一、普查机构负责编制的行业代码等信息,由各级普查机构在依据充分的情况下,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以在平台上修改。修改时应当保留审批手续、修改依据和修改痕迹。

二、对于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的一套表单位数据审核修改,必须坚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按照现行审核修改流程,除普查机构负责指标外,所有指标数据必须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返回,由普查对象补充、改正或说明,然后保存并上报。

三、对于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据审核修改,除普查机构负责指标外,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现场登记过程中的审核修改。

在普查现场登记中,普查员要在现场执行数据审核,发现问题或审核不通过的要进行现场核实,及时由普查员按照核实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说明,由申报人签字认可。由普查员在PAD端执行现场数据审核通过后再上报普查数据。

(二)关于现场登记结束前后修改方式的选择。

1.2019年4月30日24时前,如发现审核错误,可以通过PAD修改重新上报,也可以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修改。鉴于PAD修改重新上报后,会将该单位平台端所有数据全部覆盖(包括普查机构已赋值指标),建议同一地区采取一种方式进行数据审核修改。对于重新注册的PAD,为避免数据重复上报,不允许通过该PAD修改其重新注册前采集的普查对象数据,所涉及普查对象数据如需修改,只能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按规定进行补充、改正。

通过PAD修改重新上报的,应当书面保留修改依据和申报人签字、普查员签字。

2.2019年4月30日24时后,如发现审核错误,不允许通过PAD修改数据,按照职责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核实,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补充、改正。但对于新增单位,必须使用重新注册的PAD到单位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定位,现场登记并上报普查数据。

(三)随报随审、集中审核过程中,在非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上对不同类型数据审核错误的修改要求。

1.技术性错误,如汉字中包含不规范字符等,可由普查机构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改正,修改时应当保留修改痕迹,并告知基层普查机构和相关普查人员。

2.标识性错误,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类型、单位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可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人员依据政府登记注册部门网站信息,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补充、改正,修改时应由 审批人和修改人签字,保留修改依据和修改痕迹,并及时告知普查对象。

3.数值型经济指标的错误,应当返回基层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以可追溯、可查核的方式与普查对象核实、确认后,在非一套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补充、改正。修改时,应由审批人和修改人签字,保留修改依据和修改痕迹。

四、本解答中规定的审批人和修改人由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省经普办各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为省级普查数据审核修改的审批人,具体工作人员为修改人。

104.领取分支机构证照的加盟店,总部(总店)不认为加盟店是自己的分支机构,如果在经济普查中将该加盟店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该产业活动单位是否会成为孤儿产业活动单位? 答:领取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应登记为产业活动单位,并将总部(总店)作为自己的归属法人。如果审核时,总部填写的产业活动单位列表中确实不包含该产业活动单位,则标记为孤儿产业活动单位。

105.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能否视同法人? 答: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规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视同法人。

106.部分药店注册登记为分支机构,挂靠法人单位名下,但实际上是以个体户形式经营(部分药店同时有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的证照)。这种情况应作为何种类型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答: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107.存在多个经营活动场所的单位,应如何开展普查? 答:应按照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为确保能够报送法人单位完整普查数据,一般应将法人单位经营总部(实体管理机构)所在地作为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填报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时应填报下属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情况。

108.在登记产业活动单位时,是否仅登记已领取了证照的分支机构就可以了? 答:不是。经济普查中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满足条件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实践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领取分支机构证照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二类是未领取证照但符合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三类是多产业法人的本部。在经济普查中,应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培训中讲解的要点,认真落实对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

109.居民个人出租自有房屋是否列入普查范围? 答:经济普查不包括城乡居民个人出租的自有房屋。不论是出租给个人还是出租给经营单位,不论租房者是将房屋作为个人生活使用还是作为生产经营使用,出租方均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110.独立经营但挂靠在法人单位下的分公司能否作为法人单位进行普查? 答:不能作为法人单位,可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111.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按照《方案》规定,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611表。

112.财务独立的联合工会,是否作为普查对象? 答:根据普查方案规定,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在县级行政区域以上成立的各级总工会,以及同行业或相近行业成立的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产业工会作为社团法人单位;
各单位内部工会组织不单独作为普查对象。该联合工会为行业性工会,且财务独立,应单独作为法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113.普查对象搬迁后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搬迁后,在实际经营地进行普查登记(建筑业法人在注册地普查登记)。

114.两个单位合并为新单位,原单位已撤销了,如何处理? 答:这两个单位如果是2018年12月31日前合并的,原单位不进行普查登记,在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3-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新单位按新增单位填报;
如果是2019年1月1日后合并的,则按合并前的两个单位分别填报。

115.企业变更名称和法人,未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应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对于一套表单位,按原单位名称填报,法定代表人按变更后的信息填报;对于非一套表单位,单位名称等信息均按12月31日情况填报。

116.同时拥有个体工商户证照和法人证照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如果人员和经济指标是分别核算的,则分开填报相应普查表,否则仅以法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117.一套表法人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与法人不在同一县级区域的,应在哪里进行普查登记? 答:应在产业活动单位的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由普查员使用PAD对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611表;
该一套表法人单位应在填写的6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列表中包含该产业活动单位。

118.一套表年报退出但保留一年的单位,破产、注吊销的一套表单位(年报不退出,保留一年),普查登记时作为一套表单位还是非一套表单位? 答:对于一套表年报退出但保留一年的单位,普查登记时作为非一套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破产、注吊销的一套表单位(年报不退出,保留一年),如企业仍能填表,普查登记时仍按一套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119.PAD上发现的单位达到了一套表单位的规模,却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且需要填报相应普查表,如何处理? 答:普查底册已按一套表调查单位确认库进行标注,PAD端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的,即使达到了一套表单位规模,也不属于一套表普查单位,需在PAD端正常填报。

120.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果有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如何填报? 答: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即使有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也不填报“非一套表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11-4表)。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有下属第二或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该法人单位仅填报611表和611-1表。

121.普查底册中发现有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如何处理? 答:经金融部门确认,普查底册中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为金融系统外金融单位,需正常填报相关普查表。

122.在注册地找不到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如何普查登记? 答:如果找不到或者确定不在当前注册地地址,则不需要普查登记,但需要在底册上标记。

123.以下主要业务活动如何编制行业代码? 答:(1)主要业务活动填写为“铺设电网”,行业类别建议归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2)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单位。经检索发现,此类单位在单位名称中多含关键字“传媒”、“信息技术”等,建议归入“6429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

(3)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无线电监测”的单位,参考现有一套表单位编码情况,建议归入“7452检测服务”。(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搜索到此类单位的活动详情:为维护无线电波秩序提供监测服务,无线电短波和无线电卫星监测,无线电设备维护,无线电设备检测,电磁环境测试) (4)主要业务活动中含关键字“咨询”、“投资咨询”或“咨询管理”,建议按主要活动分别归入“6560信息技术咨询”、“7242市场调查”或“7243社会经济咨询”。

(5)主要业务活动中包含关键字“跨境电商”,单位名称 中含有“物流”字样的,归入交通运输有关行业类别;
单位名称中含有“供应链”字样的,归入“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不含上述关键字的建议与贸经专业沟通确认后归入批发零售业有关行业类别。

(6)单位名称中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应根据主要业务活动判断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中包含关键字“灌溉”,建议归入“0513灌溉活动”,含关键字“育种育苗”,建议归入“0511种子种苗培育活动”,包含关键字“供销”,建议归入批发零售业有关行业类别;
包含关键字“资金互助社”,建议归入“6624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

(7)从事电力销售活动的中间商,根据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建议归入“4420电力供应”。

(8)在判断“七站八所”的行业类别时,机构类型为机关,行业编码应为“92国家机构”下有关行业类别,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按照其从事的具体活动确定行业编码,不能都归入“92国家机构”。例如,单位名称中含有关键字“劳动资源”或“人力资源”的乡镇站所,机构类型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建议归入“726人力资源服务”下有关行业类别。

(9)与农业机械服务相关的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应归入“0512农业机械活动”;
只提供农业机械,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应归入“7112农业机械经营租赁”。

(10)主要业务活动为“屠宰”的普查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单位名称,如名称中含“屠宰厂”,行业类别归入“1351牲畜屠宰”;
如名称中含“养殖”“饲养”等类似字样,行业类别应归入“03畜牧业”。

(11)主要业务活动为“手工制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单位,由于主要业务活动的描述模糊,应进一步核实确认。如果是合作社统一组织提供原材料,农户们生产加工后再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应归入制造业;
如果是合作社直接从农户手中购入,然后再销售,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应为批发零售业。

(12)主要业务活动为“自来水加工”的普查单位,应归入“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主要业务活动为“桶装水制造”应归入“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主要业务活动“自来水管道施工”,应归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13)主要业务活动为“(汽车)油改气”的普查单位,参考现有一套表单位行业编码情况,行业类别建议归入“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或“3630改装汽车制造”。

(14)供电公司的营业所,行业类别应为“4420电力供应”。

(15)主要业务活动为“电梯制造”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电梯的安装活动一般为电梯制造活动或销售活动单位的次要活动;
电梯的销售活动归入“ 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16)主要业务活动为“混凝土制造”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3021水泥制品制造”;
主要业务活动为“混凝土施工”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应归入“48土木工程建筑业”下有关行业类别。

(17)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制造活动,行业类别列入“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太阳能设备维修活动,行业类别归入“4350电气设备修理”;
光伏工程施工活动,归入“4875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

(18)主要业务活动含“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归入“4710住宅房屋建设”。主要业务活动含“拆迁”,应进一步核实其活动内容,如果从事房屋征收拆迁服务,应归入“7090其他房地产业”;
如果从事建筑物拆除活动,应归入“5021建筑物拆除活动”;
如果有房地产开发活动,应归入“7010房地产开发”。

(19)主要业务活动为“建筑渣土清运”、“建筑渣土清理”、“土石方清理”等类似内容,参考现有一套表单位行业编码情况,行业类别建议归入“7723固体废物治理”。

(20)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的普查单位,如明确未开展房地产开发活动,一般归入“7212投资与资产管理”;
但如果该单位参与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则按照该项目的行业类别确定该单位行业类别,例如投资电信、教育、制造业等,按主要活动列入相应的行业类别中。

(21)主要业务活动为“基因检测”的普查单位,应归入“8492临床监测服务”。

(22)拍卖活动一般归入行业类别“5182一般物品拍卖”或“5183艺术品、收藏品拍卖”,其中,“5182一般物品拍卖”中包括行政、司法拍卖服务;
专门从事房地产、土地拍卖活动的单位,列入“7030房地产中介服务”。

(23)主要业务活动为“金融科技服务”的普查单位,行业类别建议归入“6940金融信息服务”。

(24)主要业务活动含“电影票”的普查对象,行业类别一般归入“7298票务代理服务”;
含“电影院”的普查对象,一般归入“8760电影放映”。

(25)主要业务活动为“动物疾病防控”的普查对象,应当归入“7493兽医服务”。

(26)主要业务活动为“天然气管道维修”的普查对象,建议归入“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124.与制造相关的外包活动如何进行行业编码? 答:当发包方提供原材料,承包方完成加工制造,交由发包方销售产品时,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业类别均为制造业;
当发包方不提供原材料,承包方自有原材料,加工制造后由发包方销售产品,发包方行业类别为批发零售业,承包方行业类别为制造业。

125.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普查对象,营业利润是否等于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投资收益? 答:是的。

126.财务状况中的 “应交增值税”指标,是不是可以直接使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本年应纳税额合计”,而不需要用公式计算了? 答:不可以,需要用公式计算得出。

127.普查表底的申报人必须是普查对象负责人吗?“普查对象负责人”如何理解? 答:普查表底的申报人不一定是普查对象负责人。但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表数据都要由普查对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128.611-1表中是否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和“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是否需要填写? 答:611-1表中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有指标均需要填报。

129.611、611-1、612三张表的赋码工作由谁负责?611-1表是否随着法人划归各专业? 答:根据编码工作规范,赋码工作由编码小组负责,分专业审核、确认。已有单位行业代码由专业司审核把关,要经核实确有变化后再改动,新增单位的 611和612表需要先赋行业代码才能分专业审核,611-1表跟随主表611表划分至相关专业。

130.611表中由行政事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非经营性单位支出,是否包括工资? 答:611表中由行政事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非经营性单位支出,包含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支出。

131.普查登记过程中,在PAD端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时,因尚未编制行业代码,“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标是否会不显示,该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611表中“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两个指标,在PAD端的审核关系是:如果行业代码是7010或者为空时,均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因此新增单位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

132.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填报611-2表时“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否包括会员? 答: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不包含会员以及在该团体兼任职务不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

133.村(居)委会单位如何确定611-2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答:村(居)委会单位在填报期末人数时,应填报2018年12月31日所有在该村(居)委会任职的干部,包括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村长(主任)及其他所有村(居)两委干部和一般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村民小组长(社长)等人。

134.PAD上611-4表无法录入小数点,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没法录入,如何解决? 答: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数。

135.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编办管理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填611-5表,还是611-6表? 答: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普查登记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

136.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委会填“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5表)”还是“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 答:如果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两个法人单位,且分别进行财务核算,村委会应填报611-5表,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方案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作为普查对象,再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应普查表。

137.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会计账目混在一起,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两个单位的会计账混在一起,难以区分的,填报方式如下:如果实际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记账,可将经济指标填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填报的 611-3表中,并在611-5表中填报表下补充资料,即填写对其进行统一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
如果实际按村委会记账,可将经济指标填在村委会应填报的611-5表中,并在611-3表中填报表下补充资料。611-3表中的营业收入取自会计“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收入”,营业成本取自“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支出”加上“管理费用”,营业利润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支出”得到。其他主要经济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138.请问村委会出租鱼塘、山林等取得的收入是否纳入611-5表的经营收入? 答:村委会出租鱼塘、山林等取得的收入计入611-5表“本年收入合计”中,但不计入“经营收入”中。

139.国家给贫困户拨发的补助金等,在村委会过账,这一部分补助金是否算做村委会的收入? 答:不计入村委会的收入和支出。

140.居委会的财务收入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支出按各个居委会的工作任务进行拨付,居委会的账又不含在镇政府的财务报表中,几个居委会合在一起的,应如何填报611-5表有关经济指标? 答:居委会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应及时从为其管理账务的单位获取本单位的有关经济指标情况,独立填报有关经济指标。

141.基层机关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在填报611-5表时,资产负债类指标填不上,这些指标由其上级法人掌握,而且还无法分开,收入支出类指标可以填报,请问怎么处理。

答:资产负债类指标如果确实无法独立填报,可由掌握其指标的法人填报,本单位只需填收入支出类指标。填报时,要注意做到不重不漏。

142.普查登记时,如果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发现自己的名称、代码等基本信息有误,能否进行修改? 答:一套表单位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不能由普查对象直接修改,应按照一套表单位信息修改有关审核规定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由普查对象修改。

143.在PAD中,一套表法人单位是如何进行标记的? 答:一套表法人单位会在普查底册中进行标记,PAD填报时会有相应提示。

144.宗教活动场所(单位类型=1,机构类型=90,行业代码=9542)登记时删除了主要业务活动,造成行业代码清空,后续需要填报611-3表而不是611-6表,如何更改报表? 答:要向普查员强调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业务活动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主要业务活动被修改,需换其他PAD导入该单位底册,并保持原主要业务活动不变,后续会生成 611-6表。

145.筹建单位的人员、财务都不健全,是否只填基本情况表?现PAD中,填筹建单位,后续人员财务等表都显示。该如何填报。

答:按实际情况填报,无发生项填0。

146.普查单位底册中,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是什么单位?这些单位进没有进PAD的底册? 答: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是下属无二三产的产业活动单位,且行业大类代码为01-04的法人单位,以及行业大类代码为01-04的产业活动单位。分类标识为C的单位进PAD底册,但是不需要在PAD上采集数据,在PAD上搜索到这类单位,点击填报的时候会给予不需要在PAD上填报的提示。

147.普查登记时发现某单位行业代码错误,实际应为批发零售单位,如何处理? 答:修改其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自动清空,同时将“贵单位是否为批发、零售、住宿或餐饮业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选择“1是”,则不影响后续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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