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021-10-25 11:43:24 | 浏览次数:

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经市教体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非必要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 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范意识,及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趋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责任制。

各校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防控责任进行分解,要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并将分解责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各自职责。并在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失职当事人的责任。在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与市卫健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调查疫情情况,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治疗、控制等方案。

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均应制定本校(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到正确引导、科学防治。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和疫情报告人。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积极做好晨检、消毒、食堂卫生、因病缺勤、缺课情况及与来自疫区(包括国外)密切接触人员登记等常规工作,并按日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

三、指挥系统 我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如果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教体局防治工作领导组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职责。领导组组长由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教体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市教体局各股室负责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组成。现将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吕泉明、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流程 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校长,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立即拨打救治电话:120,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所在的乡镇(街道办公室)和市教体局报告,联系电话:xxx。

市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并通知市疾控中心对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

市教体局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基本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局机关将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与此同时,疫情调查组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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