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工作汇报]银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2021-10-24 12:18:18 | 浏览次数:

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金融办 今年以来,县金融扶贫攻坚指挥部紧紧围绕“学习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组织发放扶贫贷款”的目标任务,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共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贷户用28户100万元,累计投放591户2810.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卢氏模式,提升“四大体系”建设水平 1.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有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均有金融服务部,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的政策宣传、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良好。

2.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了信息采集系统,印制下发了信息采集标准,截止目前,共采集并进行农户等级评定14.3万户,同时,将评定结果全部反馈到乡镇金融服务站及贫困户家中,激励贫困户建立良好信誉。

3.产业支撑体系。协同督导县发改委依托主导产业,组织搞好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及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产业带贫能力。

4.风险防控体系。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按照“5万以下、3年以内、两免一补”执行基准利率进行。县财政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对每月按时付息、且满一年户贷户用贷款的用户进行贴息,每半年为一个周期,8月份,已发放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4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发放。

2.做好企业带贫。坚持“体现差异化,着重带动未脱贫贫困户增收”的工作原则,主要对无劳动能力、无技能、无项目的贫困户进行覆盖。为全县除享受户贷户用贷款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分别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2681户,每户发放456元金融扶贫帮扶资金;
对未脱贫2259户贫困户,发放1000元的金融扶贫帮扶资金。此次共计发放347.8万元,于6月28日发放到位。

3.落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开展“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上精神和要求转发至金融扶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筛选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等作为贷款主体,目前,带贫企业材料正在市扶贫办审核。

三、完善预警监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核实,紧盯贷款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形成上下贯通的风险防范监测。

2.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对到期还款企业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防止出现到期未还款或逾期问题。目前,我县无逾期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符合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根据我县户贷率低,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无发展生产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印发《郏县金融扶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鼓励贫困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二是做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省、市、县工作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督促责任银行加快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三是抓好贷后管理。组织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了解贫困户或企业使用贷款情况,严防改变贷款用途,充分释放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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