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整治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1-10-22 13:24:12 | 浏览次数: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利用春季有利时节,集中清理整治在农村公路用地内私搭乱建、乱倒垃圾、擅自私挖自来水管道、占道经营、非法种植等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解决我县农村公路部分路段存在的"脏、乱、堵、差"现象及破坏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留存安全隐患问题,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使我县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助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实现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八无"目标:即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及交通标志前后无广告牌。

  二、工作任务   1、清理利用农村公路打场晒粮及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行为,实现"路田分家"。

  2、清理涉路违规工程、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开设平交道口,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实现"路宅分家"。

  3、清理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出公路以外。

  4、清理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生活垃圾、建筑材料等堆积物;
净化过境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境路段排水问题,确保道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

  5、清理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拆除违规跨路龙门架、杆线和影响行车安全的附着物;
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

  6、清理在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乱贴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等干扰和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维护公路外围良好环境。

  7、清理污染公路和超限超载行为,对未加盖篷布、装载不规范、因"跑、洒、漏"污染公路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依法管理砂石料场、打包秸秆等货源场地,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28日-4月10日)   由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宣传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开展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行动。各乡镇和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县内农村公路的违法违章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单位(个人)、性质、数量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备案。

  (二)自行整改阶段(4月11日-5月5日)   各乡镇对调查摸底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从源头管理入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自行整改;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积极深入实际检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统一清理整治阶段(5月6日-5月25日)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会同各乡(镇)政府,清除公路两侧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解决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对于钉子户经说服教育拒不履行义务,无理取闹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如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处罚决定,阻挠强制执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强占、强建的"路霸"等行为和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上报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绝不姑息,严厉打击。

  (四)巩固总结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积极研究逐步实行"路长制"等路政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治综合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xxx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书记   xxx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x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乡乡长   xxx 县司法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镇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   xxx 县住建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镇镇长   xxx x乡副乡长(主持政府工作)   xxx x镇镇长   xxx 县信访局负责人   xxx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xxx x镇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xxx 县政法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沿线乡村群众了解路产路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明白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赢得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格督导检查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沿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做好专项整治的配合、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形成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与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挂钩激励机制,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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