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学生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2021-10-19 15:16:54 | 浏览次数:

学生管理制度(一)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 、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 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 、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二)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请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
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
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懂的进行单独讲解。

3、需要背诵或默写的,主动到指定地点朗读,要求读出声,不得故意大声喧哗。

4、每天家庭作业完成后,老师适量安排针对性辅导,要求学生自觉服从老师安排。

5、每天坚持15分钟英语听、读、写,背。

本中心不负责晚辅学生来去路上的安全 以上制度,首次违反给予警告,若经多次劝说不改或常影响他人学习的同学,一律劝退。

橡树园学习宫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日期:
学生管理制度(三)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生管理办法:
1. 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家,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 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 在教室内和楼道内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 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 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 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7.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8. 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9. 尊重教师,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2.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齐,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时不准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回答。上课时关掉移动电话。

15.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

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后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存档保留。

18.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的,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19.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结假。请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
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 负责人批准;
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课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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