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21-10-17 10:52:12 | 浏览次数: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公共场所全面控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全面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全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公民健康的重要措施。为创造一个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区爱卫办结合《XX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X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再次开展控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及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城市无烟草广告,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确保全国文明城市顺利通过测评验收。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9年6月-2019年12月。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工作是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控烟目标的核心工作,是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全民素质,营造无烟环境氛围的重要措施。整治期间,要人力,物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文控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文控烟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控烟工作中来。

    1.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及时更换2019年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专栏内容为创文控烟工作专题宣传,专栏左上角要有创文标识。

    2. 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在本辖区、本单位行政职能管理区域选择醒目位置设置控烟宣传警示牌,图文并茂,左上角要有创文标识。

    3.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积极举办以控烟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讲座,为广大群众和机关干部宣传烟草的危害,要远离烟草,关爱健康。

    4.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要通过“翠屏新闻网”、“三江翠屏”等栏目,播出控烟健康教育内容。

  5.  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原已成功创建的无烟医院、学校、单位要在进门醒目位置摆放“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和“无烟单位”标牌。

  6.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原有破损的也要及时更换。清理摆放的烟具,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并做到无人吸烟、吸烟有人劝阻,无烟味,设置控烟或文明劝导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工作责任。区级相关行政部门除做好本单位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外,还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职能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1.区政务中心负责对政务大厅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办法》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科学控烟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对管辖学校、公共体育场馆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区交通局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如:车站、码头等)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业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7.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区商务局负责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公园、广场等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0.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地面烟头的清扫、保洁。

    (三)加强督查,形成合力。

    1.定期召开例会,由区爱卫办牵头,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难点问题。

    2.开展控烟工作的明察暗访。由区爱卫办牵头,分组对全区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高控烟工作效果。

    3.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通知、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通报和反馈。对控烟工作不力的单位,提交区创文办进行通报和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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