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2021-10-16 13:57:16 | 浏览次数:

XX镇“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从构建科学的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出发,创新基层工作机制,打通机构壁垒,强化镇党委、政府决策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手抓,深化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让乡镇真正做到有职有权,实现“看得见、管得着”,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效兰溪”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镇“四个平台”建设总体上坚持“调整优化、整合提效”的原则,即通过整合镇现有的机构及人员力量,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及办事效率。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四个平台 1.综治工作平台 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为依托,按照“属地管理”的分工模式,整合综治、维稳、反邪教、信访、警务、禁毒、流动人口管理、司法调解、社区矫正、村级治保调解等方面力量,强化“平安兰溪”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协作,形成统一事件受理、分析研判、分流处理、指挥调度、督办反馈、考核奖惩于一体的综合治理工作平台。镇建立综治工作协调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兼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检察室、人武部、信访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综治办承担综治工作平台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2.综合执法平台 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依托,按照“属地管理”的分工模式,建立以镇执法工作办公室为指挥中枢,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骨干,相关镇内设机构及各有关部门派驻镇行政执法力量共同参与,集巡查发现、指令督办、协商联动、考核评价功能的综合执法平台,综治工作平台需为综合执法平台提供执法保障。镇分别建立执法工作协调组,由分管领导兼组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环保所、规划站、安监站、计生办等与综合执法关系密切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镇执法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承担综合执法工作平台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3.市场监管平台 镇成立食安办,与市场监管所合署办公。以镇市场监管所为依托,按照“属地管理”的分工模式,整合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卫生监督等方面力量,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监管,实现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信息互通、工作互联的市场监管平台,综治工作平台需为市场监管平台提供保障。镇建立市场监管工作协调组,由分管领导兼组长,镇市场监管所、质监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等面向企业和市场主体开展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发挥市场监管所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基层监管所的技术支撑、执法保障作用,凝聚监管合力,做好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镇市场监管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4.便民服务平台 镇在平安365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以镇平安365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主体,整合计生服务、农技推广、村镇建设、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文化教育、社区服务、政务咨询等公共服务力量,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便民化服务”的思路,形成集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于一体的镇便民服务综合平台。镇成立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由分管领导兼组长,镇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农技推广、村镇建设、政务咨询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建立与家政、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镇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365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承担便民服务平台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加大镇、村(社区)集中办事大厅建设力度,按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两大类,全面梳理镇、村(社区)服务事项,创新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制定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镇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网上网下两个平台无缝对接,不断提高群众办理事项的网上办理率和办理便捷度。

(二)建立相关配套机制 1.平台统筹管理机制。镇建立“四个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对“四个平台”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等日常工作由镇综治办负责。镇“四个平台”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一般由镇党委副书记召集,各组组长参加,分析研判辖区社情、民情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必要时可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各个平台协调组应每周召开例会,分析上周工作情况,做好本周工作安排。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或经联席会议协调安排。

2.网格综合管理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职能,以“综治网格”为基础,赋予网格管理更多的社会职能,将党建、综治、人力社保、国土、市场监管、民政、安监、消防、环保、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原先各自为政的网格管理整合为统一管理,实现“一网管天下”。整合各类协辅人员、社工,积极吸收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等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由镇统筹调配到网格,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以联村干部为核心,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网格员为第一信息源,发挥网格员的综合性功能。大力推广平安浙江等APP手机应用软件等科技手段,全面加强对各类信息和纠纷矛盾、安全隐患、民生需求、群众诉求等动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即时录入,做到一人采集、多人共享,并将信息录入系统与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进行动态关联。

3.分流交办、闭环管理机制。在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XX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形成市乡两级联动的“受理、执行、督办、考核”闭环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建立规范的交办制度,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将网格员、群众报送的信息及事项,根据分类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或相关科室(站所)。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上报至市级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市级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将电话(含电子邮箱)、短信、视频等渠道接收公众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和建议等事项进行分类,按职责交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处理。

建立规范的督办制度,对交办事项由政务投诉举报平台跟踪督办,强化工作落实。政务投诉举报平台根据各部门、各镇案件处理数量、时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评价,对不履职或乱履职、不作为的行为进行行政问责。

4.联合执法指挥协调机制。镇通过综合执法平台发挥联合执法协调指挥作用。

5.属地考核管理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到权随责走,进一步提升镇基层治理的决策能力和统筹能力。对派驻机构的干部,纳入镇日常管理,日常工作服从镇安排。部门派驻工作列入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应书面征求所在镇意见。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需经镇书面同意。按区域设置的派驻机构负责人日常管理、考核、任免或调动,征求派驻机构所在镇及属地管理范围内其他镇书面意见。

三、工作要求 四个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兰溪市打造“四个平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兰委办〔2016〕13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分别成立综治平台协调组、执法工作协调组、市场监管工作协调组、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各组要各司其职,做好镇“四个平台”建设,形成社会治理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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