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2021-10-12 12:17:34 | 浏览次数:

关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自**镇上刘家村2019年6月22日案件发生后,为进一步全面落实**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以“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整改重点 1.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

2.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3.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4.突出治安问题。

二、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严格落实综治委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综治委全体成员参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分析、研究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听取各村治安状况分析研判汇报;
研究有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其他重要事项。

2.治安形势分析会议:每个月由分管领导召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研判辖区维稳和治安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排查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
分析发案区域分布和类型特征;
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查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根据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研究相关工作措施。

3.强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涉稳信息收集、治安形势研判、矛盾化解督导、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实战功能;
搭建综治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社会治理力量;
推进村专职治保调解员、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动综治信息系统广泛应用,实现特殊人群、矛盾纠纷等重点基础数据全录入。

(三)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各村委会要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人员不得少于5人,村民小组要成立联防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体系不得少于20人,50户以上的村民小组不得少于10人的农村义务志愿治保队伍。

3.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调整优化村治保、调解委员会及专职治保调解员队伍。

(四)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综治办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
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
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每天由一名领导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五)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
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六)强化责任落实。

对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中落实不力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约谈。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进行约谈。

1.不重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本单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对镇党委、镇政府及镇综治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

3.对镇综治委办挂牌督办的事项未按期完成整改,且通报后仍未按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

4.在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半年、年终督导考评排名末位和相对靠后成员单位;

5.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工作中“庸、懒、散”行为明显的;

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对苗头性问题应对不及时,处理不当,导致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7.镇综治委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约谈的组织工作由镇综治办负责。镇综治办根据工作需要可会同组织、纪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约谈小组,负责实施约谈。

三、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镇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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