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11-14 11:15:33 | 浏览次数:

省民政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省民政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省政府:
  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现将省民政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厅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落实责任、牵头推动,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各处室局密切配合,认真履职,深入贯彻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做好省级民政权力事项压减和证明清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厅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省级权责清单的梳理压减工作,其中省民政厅拟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3项压减为9项,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拟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44项压减为25项。压减结果已按照规定时限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待公布后实施。按照省关于证明事项清理的规定,我厅取消证明3项,切实做到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是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标准化整理工作。按照省政务数据局的要求,在三级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及法律法规修订导致的业务变化情况对事项拆分并划转,其中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划转事项72项,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转事项46项,向省应急管理厅划转事项6项,向省卫康委划转事项1项,向省医保局划转事项2项,取消事项2项,保留83项。同时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整理。通过优化,现全省民政系统共有1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有80项,在线办理率64.5%,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1次都不用跑,办理时限压缩率由12%提升到62%。

  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我厅转发民政部的通知,下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行为的通知》,配合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广东省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明确不得重复收取会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收取及变相收费等相关要求,同时,将涉企收费列入社会组织2018年度年报内容;
重点调研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等6家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派出工作组重点调研深圳等9市,要求严格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相关举措;
加强公示公开,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单设栏目,公布社会组织会员会费、服务性收费等。截止目前,271家省本级行业商会共减免会费收入1972万元。

  四是清理“红顶中介”,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省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联合工作组明确脱钩主体和范围,按照“应脱尽脱”的原则,对主管(指导)或本辖区(包括县(区)级,下同)内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涉及脱钩改革的省级业务主管单位81家和21个地级市。初步摸清我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数量为4304家,其中已脱钩4125家,拟脱钩179家,暂不脱钩94家(不脱主管)。同时,起草《关于广东省全面开展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安排》,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征求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主体和范围确认意见的函》,与省本级89家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再次沟通,对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摸底确认,其中现已脱钩831家,拟脱钩101家。近期拟下发正式方案,全面开展脱钩工作,并及时向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上报我省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进度安排、工作举措等。

  五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具体办法出台前,对申请四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强调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
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审核和把好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关,确保社会组织名称与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
加强对存量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等业务的规范审查。要求社会组织将党的全面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树立民政窗口的良好形象。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工作,并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完善办事指南、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实现“8个工作日”业务办结、群众办事“一次也不用跑”的服务承诺。

  六是继续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继续深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协助核准民政服务对象80065人,梳理登记问题家庭26688户,近5300名群众通过双百社工的协助,享受了应有的福利待遇,协助落实政策4628项,开展各类活动10734场,协同居民解决社区事务6015项,直接服务民政对象近28000户,培育恒常志愿者近4万名。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办法》和《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办法》。实施领军人才遴选、评议和优秀案例评选,大力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开展2019年度(首次)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和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持续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持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水平。全年开展3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民政干部培训班、广东省社工民政政策镇街管理干部培训班、村居干部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培训班、社工实务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禁毒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多期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靠前培训班,多次邀请了港澳资深社会工作专家来粤交流授课,通过培训有效推动粤港社工合作交流与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建立“省项目办-地市督导中心-社工站”三级人才建设网络,通过开发实务课程、专业知识培训、陪伴式督导、朋辈团建、站点互访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社工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水平,开发培训课程5类10项,实施专业知识培训136场7596人次。

  七是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扎实推进相关立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的修订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联同省文明办、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持续主办“益苗计划”推动社会各界积极申报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共评选出20个省级示范项目、115个重点培育项目和49个持续扶持项目,1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赛示范项目和70个优秀项目,7个粤港澳大湾区专项赛优秀项目,15个公益创业赛优秀组织,并为资助项目和组织提供1-3万元经费支持。积极培育基层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全省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新建的207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注册成立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印发《广东省2019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引导全省各地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省禁毒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八是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贯彻落实民政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全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合法合规、发扬民主、价值引领、问题导向等原则,明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包括倡导类、权益保障类、约束类内容,要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程序,并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落实,确保2019年底全省60%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村(社区)完成修订工作。各地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务公开、农村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协商等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制定情况,指导尚未制定村规民约的村(社区)抓紧制定村规民约,对已制定村规民约的则联合有关部门、驻村(社区)律师等进行审查,确保村规民约内容合法合理、切合实际、通俗易懂;
对于发现含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或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及时整改完善,全省村(社区)普遍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印发《关于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选编了一批省内外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指导各地加强学习借鉴,针对问题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做好本地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优秀典型的选树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稔田社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夏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4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被民政部作为优秀范例,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松塘村村规民约中关于“建筑风格统一与同质性促成”的内容作为地方经验在民政部专题报道中予以展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法制建设工作推进顺利。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出台,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的修订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印发了《2019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民政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出台了《广东省民政智库课题管理办法》,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和废止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改和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文件4份,修改文件4份。按照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2019年,全厅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

  三是狠抓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配合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全省各地指导,进行针对性地整改。召开了《广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并制作《实施办法》宣传海报5万份及政策解读小册子21万份,在全省每个村(居)委会张贴发放,方便群众及时获悉。翻印省司法厅制定的《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作为培训教材,向21个地市印发,进一步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活动。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制定了《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计划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在广东民政公众信息网上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媒介广泛收集意见。同时结合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部门优势,向涉及的行业协会征求意见。2019年,共对1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公众参与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是加强论证、评估工作。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新时代党领导的村民议事决策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办法》《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涉及底线民生重大政策出台过程中,主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风险评估,及时根据各方意见对决策事项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严格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都由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竞争公平性审查后,提交厅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19年共对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此外,还对5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四是广泛引智辅助决策。2019年,根据《广东省民政智库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广东省民政智库课题立项的通知》,8个单位承担的课题项目均按课题任务书的要求提交了研究成果,其中有5篇在今年全国民政论坛中获奖。智库专家还发挥了决策智囊团的作用,通过参加论证会、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解读法规政策、参与厅决策风险评估等方式,为厅完善行政决策贡献力量。

  五是深入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厅领导同志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以问题导向,结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广东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调研,为解决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举措。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政策引领行政执法工作。起草《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大部分程序,报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
结合近年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启动《广东省民政厅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修订,起草《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细化执法方式、标准、步骤等具体内容,设定案件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明确执法领域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适用标准和条件,全面、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

  二是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的部署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我厅坚持边打边建,打建结合,通过以案说法、开展“回头看”、规范打非工作执法程序等形式,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截止2019年11月底,我省共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108家(社团78家、民非28家、基金会2家);
处置107家,其中依法取缔15家、劝散44家、自行解散14家、引导登记24家、查处总人次14人。针对省级登记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处罚53宗。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19年,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检查监督对象88家,涵盖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信托及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领域。抽查采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为主,辅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方式开展。

  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选取2018年度已办毕归档的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养老机构类行政许可案件22件、行政处罚案件4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案件8件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广东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班子成员逐条分解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和事。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厅直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加强机关纪委各项建设,加大对总支和支部中建立纪检委员或纪检联系员的业务指导。拓宽外部监督,充分运用党风行风评议、民声热线、厅长信箱等,查找党风政风行风存在问题,织密监督网络;根据国家审计署11号令精神和省内审工作规定,及时修订《省民政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对涉及民生业务领域的经济审计监督工作,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两个单位和2名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突出“关键少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省档案馆开展党性教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三公”经费同比大幅下降。注重抓早抓小,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和广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2019年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300余人次、诫勉4人次,党纪处分1人。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2019年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64件,其中主办21件、会办40件、参阅3件,内容涉及养老服务、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儿童福利、志愿服务、婚姻登记、残疾康复、慈善等12个方面;
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81件,其中主办23件、会办48件(含6件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参阅10件,内容涉及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志愿服务、婚姻登记、残疾康复等10个方面。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且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信息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民政要闻”、“通知公告”、“市县动态”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通过“政务”专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发展规划、招标信息、统计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布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9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630条,厅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19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3条,财政预决算10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4条。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利用广东省民政厅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图解等,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检索,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分别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和1469余条,截至2019年12月20日,微信关注人数10.4万人,政务微博粉丝24万人。截至2019年11月30日,通过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中央及省主要报纸媒体发布212篇新闻;
在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等中央及省级电视台、电台发布信息76条;
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等各大网站及其它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236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提供申请表的在线填写与受理状态查询。我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负责、认真答复,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办结率100%。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我厅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省民政厅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厅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省12349民政服务热线2017年9月1日正式上线,提供婚姻登记预约、居家养老服务、投诉建议、便民咨询,截至2019年11月30日,话务员共计接听70502通群众来电,即时解答率为99%。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一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出台《广东省民政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广东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从规范化入手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
统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并在广东民政公众信息网上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公布复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积极指导下级民政部门准备材料,保证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及时,实体处理合法、公正,确保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到位。2019年,我厅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其中3宗责令重作,1宗确认违法,2宗驳回申请,1宗不予受理,1宗因撤回申请而决定终止审查。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宗,1宗驳回申请,另1宗仍在审理中。2019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宗,现仍在法院审理中。

  二是有序开展信访工作。我厅设有专门的信访场所,配置专门信访工作人员,并在厅信息网公布了联系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严格执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
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妥善处理;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继续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有需要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也为我厅依法分类办理信访诉求提供法律支撑。组织开展了“暖心接访月”活动,为信访群众提供雨伞雨衣、充电设备、基本紧急用药等便民服务。2019年,我厅共接待来访群众252批366人次;其中集体访7批49人次。办理群众来信271件;办理网络诉求459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有关政策535次;为来访困难群众和生活无着人员解决返乡车票14张15人次。信访量连续下降,信访工作呈现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态势。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推动厅党组中心组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民政系统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民政法治观念,提升执法素质。2019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次,对《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行政许可法》(修订)和《广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进行讲解。

  二是开展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印发《广东省民政厅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工作方案》,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履职评议活动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民政,努力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6月27日至28日,组织举办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对厅各处室局负责人、依法行政督导员和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法制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并组织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法制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级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组织参加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院举办2019年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安排厅领导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现场参加旁听,厅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视频收看庭审直播。

  四是组织参加学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110人参加2019年度法律学习及考试;
组织新入职公务员11人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八)狠抓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19年,厅党组共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3次,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同志对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对行政诉讼案件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为法规处增配有律师资格的公务员1名,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工作力量,厅法治政府建设的经费也得到充足保障。我厅按要求制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措施,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任务分工明确,落实成效明显。做到了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以及民政部报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二、存在问题   面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新期待,面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我省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差距和问题。

  一是部分制度建设尚未完成。《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东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程序规定》等制度仍在起草尚未出台。

  二是部分工作还需加大推进力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配套的制度、装备、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是民政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适应。厅执法队伍分散在各业务处局,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执法经验不足,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技巧掌握不够到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切实履行职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大《纲要》,按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结合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检视、梳理我厅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整改年度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巩固提高原有优势,查找、消除存在隐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制度建设。跟进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协调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的立法准备工作,新出台一批内部规章制度,如《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等,确保民政各项业务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

  (三)深入开展民政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按照《广东省民政厅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做好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举办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等普法宣教工作;
充分发挥民政信息网等宣传平台作用,开展民政法制主题宣传等活动。

  (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功能和作用,切实依法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的社会矛盾。

  (五)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工作,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对厅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对确有必要清理、修改和完善的要及时提出,新出台的要严格遵守制定和发布程序,使民政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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