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后心得

2022-10-22 13:35:0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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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后心得

 

 学习贯彻 2022 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后心得 第一篇,共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都是上得多、下得少。且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上”是好事,“下”是坏事,因而争先恐后往“上”走,对向“下”却唯恐避之不及。《规定》的修订出台,打破了“上”与“下”之间的隔阂,在“上”者也会因为 15 种情形之一而调“下”,在“下”者也会因为表现突出实现向“上”走。党员干部应当正确看待“上与下”之间的良性循环,理清“上”与“下”的“交织关系”,在“上”时自我鞭策、时刻警醒,在“下”时毫不气馁、力争上游。

 “ 能上” 要警惕向“ 下” 。某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之后,“在其位不谋其职”,选择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任由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向自己袭来,随后在政治上、在行为上出了问题,对当地的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规定》中明确指出了 15 种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情形,从政治上、行为上、纪律上都为领导干部定下了“硬杠杠”。因此,各级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自身

 “能上”或者“在上”就高枕无忧,放低了自我要求,放宽了自我约束,从而被列为向“下”的典型。“能上”或者“在上”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上”而一叶障目,要常对标对表检查自身是否处在向“下”的情形当中,反求诸己是否有未在规定情形但却做得不够到位的情况。摒弃“官本位”思想,发挥好统筹兼顾和见微知著的本领,在为民生、为经济、为党建等领域找准方法路径,以“高招”破题,诠释好“能上”的担当,鞭策自身继续保持向“上”的动力,争取“更上一层楼”。

 “ 能下” 要力争向“ 上” 。“下”不是惩戒,“下去”也并不等同于履历上的“劣迹”。因此,党员干部切莫因为在“下”就“破罐子破摔”,丧失了干事创业的动力。让谁“下”、“下”到哪儿是组织正确把握适宜的情形,结合实际充分研判做出的决定,所以“下”者要“下”得服气,准确认识到自身不足,正确看待进退留转。被调整之后的党员干部要有勇气、有心气接受“回炉重造”,匡正自身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同歪风邪气划清界限,并在组织安排的谈心谈话中认真审视自己,剖析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同时,要有身虽“下”但心不“下”的干事热情,葆有广阔的视野,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想问题,在提供的平台和合适的岗位上重新激活个人的实干热情,焕发激情活力,竖起“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旗帜,大有作为,以真抓实干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下”的党员干部要有不“一直下”的志气,厚积薄发,

 力争向“上”,从而坚决撕掉“庸者”标签,贴上“能者”勋章。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和“能下”并不是绝对的,“上”了也有可能“下”,而“下”了也有可能“上”。党员干部切莫因为一时之“上”而心浮气躁,也切莫因为一时之“下”而心烦意乱,“能上”者要常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惕向“下”,“能下”者要有焕发事业第二春的激情和勇气,形成“上”与“下”之间的同频共振,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政治氛围。

 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材料

 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 5 15 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硬杠杠,剑指领导干部“ 能下”“ 真下” 等问题。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2015 年,党中央明确了干部下的 6 种渠道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时隔 7 年,党中央把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推进。

 5 15 条硬杠杠解决“ 能下” 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2015 年,党中央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

 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如今,党中央对干部能下作出了更为具体、更加明确的规定,犹如一剂良药直击病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改变了干部只要不犯大错,就能捧“金饭碗”、坐“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势。可以说,这些制度的执行,彻底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

 5 15 条硬杠杠解决“ 真下” 这个难点。过去,一些领导干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形不明确、管道不畅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比如,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在沉寂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工作,这让问责和“能下”失去效力,失去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如今,新修订的《规定》首次把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等表现列入不能胜任的情形,这充分体现了《规定》的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真正实现制度落地有声、落实抓铁有痕。

 干部人事工作,不仅要管进也要管出,不仅要管人事更迭,还要能安抚心灵、团结干部。15 条硬杠杠虽然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更要在“能下”之后的管理机制上发力,不能把调整下来的干部“一下了之”“打入冷宫”,而是要分类辨别使用,对于政治立场不坚定、宗旨信仰不牢固、缺乏担当和斗争意识的要坚决识别出来并阻挡在外,对于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于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要让《规定》的 15 条“能下”的硬杠杠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必须发扬“抓铁有痕”的作风,让“能下”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破除“官本位”思想,让不养“庸人”“懒人”“闲人”成为社会共识。

 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心得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如今,国内改革深化发展,国际局势加速变化,党员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进程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只有在《规定》中探寻“能者密码”,才能真正做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锻炼自身素质和能力,成为新形势前的进取者、

 新任务中的实干者、新局面里的开拓者、新要求下的践行者。

 紧握“ 信仰” 密码,任尔东西南北风,以坚定信念涵养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只有时刻注重政治能力的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始终保持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才能自觉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把讲政治、讲忠诚、讲维护贯穿到工作生活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之中,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纪律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操作,真正以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所遇到的各种情况,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

 探寻“ 担当” 密码,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苦干实干中追求担当之为。《规定》第五条指出“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者不适宜担任现职。正所谓“树活风雨土、人活精气神”,有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就有什么样的担当作为,才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新挑战,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

 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灾难艰险之中冲锋在前,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以“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境界,自觉走在前、做表率,以担当干事为荣,以避事逃责为耻,真正做到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尽责。

 解密“ 能力” 密码,乱云飞渡仍从容,在纲举目张中下好务实之功。《规定》强调领导能力不足者不宜担任现职。心中有数,手里才能有招。立足当前、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科学调研是解决实际问题、提升领导能力的关键一招。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广大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中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撇开枝节抓根本,做到深挖病灶、举一反三,以整体意识、大局意识、系统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既要做到统筹兼顾,又要做到见微知著;既要敢打敢拼,又要灵活施策;既要较真碰硬、真抓实干,又要收放自如、进退裕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找准堵点、难点、关键点,精准出台方案,从容娴熟切换施策重点,不过度透支、不过高估量、不急于求成,学会量体裁衣,踏实按客观规律办事,对于认准的事情“咬定青山不放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

 第四篇

 今年以来,**市通过将干部能上能下作为推动干部体制改革的关键转折点,强化“三个导向”,进一步引导干

 部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自觉的担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蹿厉笃行。

 一、以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在急难险重一线跟踪考察干部。坚持“督事”与“考人”相结合,通过专项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考察干部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是否真正重视、主动作为,推进干部的担当自觉;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处置复杂问题的决策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提升干部的担当格局;考察干部面对矛盾和复杂形势是否善于应对、攻坚克难,提高干部的担当能力。通过考察识别及辩证分析干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工作基础与实现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发现出来,重点使用一批在工作岗位上主动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进一步鲜明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年初以来,全市从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斗争一线提拔重用干部 441 人,其中,县处级 22 人,乡科级 419 人。

 二、以容错纠错的宽容导向,推动干部改革创新。

 目前,干部“ 下”的 的 6 6 种情形,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应重点围绕从严规范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对照党中央新精神

 新要求,针对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具体问题入手,在细微之处用力,细化完善“下”的情形,让干部可对照、组织易判断、普遍能执行。对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干部群众意见大,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关键时候经不住考验、敷衍塞责甚至临阵退缩等情况,明确纳入“下”的情形之中。二要明确“下”的标准。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职务特点,进一步分类设定干部“下”的认定标准,让干部“下”之有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于已经明确的干部“下”的定性情形,能定量的应尽量定量,不能定量的也应尽可能细化。对一些实在难以细化的情形,应明确负面清单,整理出一批典型案例,通过“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方法,确保干部“下”的情形更加直观具体,考核标准更加可衡量、易操作,避免抽象化、模糊化。三要把住“下”的关口。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既不能让该下的干部继续待在位子上,也不能对有错误的干部一棍子打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处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与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关系,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给广大真正想干事的干部吃下一颗“定心丸”。

 三、强化考察核实,认定 “ 下 ” 的对象。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结果,确保能上能下工作顺利进行,让干部服气、群众满意。一要改进考察方式。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

 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综合运用实绩考核、平时考核、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信访举报查核等手段,及时掌握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注重延伸考察触角,深入工作一线、项目现场,在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环保督察等重要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重大突发事件中跟踪了解干部,走进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多找“管他的”“他管的”“他服务的”“他身边的”知情人,全面了解干部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工作时间内外的真实表现,切实考准考实干部。二要注重分析研判。至少每半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会诊”,重点围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无任用调研了解掌握的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神状态和担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选人用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教育帮助、组织提醒或者函询、诫勉。同时,设定一定时限的考察期,如考察期内干部仍没有改正、工作仍没有好转,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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