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解读】

2021-10-10 11:17:28 |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简要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样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

二、什么是重大事项? 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三、什么是请示报告? 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
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地方党委办公厅(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四、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1、向谁请示报告? 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2、请示报告什么?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条例》分3条规定了党组织的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请示事项,列出各种情形,利于党组织对照把握。例如,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事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四)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
(五)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九)调整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3、怎样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五、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报告 1、向谁请示报告?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2、请示报告什么?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条例》逐条分项列出了党员请示事项、党员报告事项、领导干部请示事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有利于对照把握。例如,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3、怎样请示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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